2014年就业培训计划(7)
时间: 03-25
作者:苏志波
栏目:工作计划
(五)推进技能岗位对接。 建立培训机构与职业介绍机构密切联系机制。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通过多种方式,公告定点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信息,并开设培训窗口,提供培训指导,帮助下岗失 业人员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培训专业参加培训提高技能;对培训合格取得就业培训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机构要根据 其所学专业技能,优先推荐就业。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指导、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 代理、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各地要把就 业再就业培训作为就业的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地区实际,分解落实目标任务,采取层层抓、层层管的办法,加强培训、鉴定和就业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建立就业再就 业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各部门的联系,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建设。 ''十一五”期间,在全市要创建2个省级培训基地,建立11个市级就业再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带头作用,带动本地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同时要加大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力度,要给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创造良好的培训条件和培训环境,引导培训基地开展特色培训,创建有较大影响 的就业培训品牌。
(三)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机制。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减免培训费用,从各级财政促进再就业资金中 落实培训和鉴定补贴经费,根据培训和鉴定的实际成本,合理确定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促进就业效果挂钩的机制和办法。根据培训合格率和 培训后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给予分段补贴,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四)加大就业培训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 就业形势、方针及优惠政策,宣传再就业培训政策、措施、方法,宣传参加培训后成功实现就业再就业的典型事例,扩大就业再就业培训的社会影响,引导更多劳动 者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提高技能,实现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