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就业培训计划(5)
时间: 03-25
作者:苏志波
栏目:工作计划
进一步做好我县个体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技能提升培训。同时积极主动的支持企业开展岗位适应培训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201xx年我们将继续对我县从事美容、美发、餐厅服务、客房服务、电焊、摩托车修理等行业的从业人员继续举办“职业资格证”持证上岗的培训班。通过这些培训,既是提高了各类人员的从业素质,又是促进了我县各类行业全面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和就业准入制度的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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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切实提高农牧民的技术技能。
近 年来,我县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方面都做了很大的工作,并且也收到了很大的效果。但是由于大部分农牧民由于从业素质较低,技能单一,因此,只能操作一些体 力类和一些简易的工种,而且都属于短期性的转移就业,在经济收入方面虽有所增加,但却不能彻底的改变这种就业现状。根据这些情况,今年,我们将在农村劳动 力的转移、就业前准备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木县农转办【2008】05号《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的通知》文件要 求,继续加大对农牧民的技能培训,紧紧围绕输出进行组织培训。主要针对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劳务输出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培训时间、 培训方式以输入地和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灵活设置,重点突出市场急需、短平快的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均在120个学时以上,培训课程按照6比4的课时分配重点 加强实际操作训练,从而提高技能水平。根据以往在我县举办的农牧民培训班中学员的参训率,今年,我们计划重点加强以下工种的培训,如:电焊、摩托车修理、 烹饪、美容、美发、餐厅服务、客房服务、建筑类等一些深受农牧民欢迎,能掌握,易操作的专业工种,为今后的转移就业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2、 积极申请“阳光工程”培训项目,针对全县农村劳动力(也可以是县内其它地区的农民)开展转移就业前的短期“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 训时间一般为7—30天。培训专业以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引导性培训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基本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知识为重 点,培训时间不超过总培训课时20%。
3、在我县的富余劳动力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少数民族,由于汉语水平不高,在外出求职过程中都遇到了很 大的困难,在生活也不便于交流,对于这些问题,今年我们计划针对一些有就业愿望的哈萨克族青年在进行技能培训的同时,适当的增加一定的汉语强化培训,使他 们在外出务工的过程中即有了一技之长,又有了较高的语言沟通能力,这些都是外出转移就业的基本条件。
四、充分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加强创业培训(syb)工程。
针 对我县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及社会其他特殊群体,已开业的个体经营者、微小企业经营者和 管理者开展培育小企业主和潜在的小企业主的培训,以及改善企业和扩大企业规模的培训。(syb)即“创办你的企业”,分为理论学习、咨询辅导、后续扶持三 个阶段。理论学习主要对学员进行创业意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法律常识、财务管理及案例分析等,时限为7天。 咨询辅导主要是在完成理论学习的基础之上,由培训教师及培训师的指导下,制定一份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创业计划书》,时限1个月左右。后续服务扶持为已 开业和准备开业的学员提供开业指导、开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调整营销策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档案存放、提供技术支持和后续支持等服务项目。时限 3-6个月。 通过创业培训,每个乡镇、社区至少扶持2人实现创业,全县创业促就业成功培训学员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