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行动方案(9)

时间: 03-22 作者:罗依雯 栏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市开展“创建文明环境,共建和谐城市”的活动要求,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土小企业、禁止乱冒黑烟、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的专项行动。力争用一年时间,全面提升全市水、气环境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通过严厉打击违法土小企业、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关停取缔小水洗、小炼铁等各类土小企业,彻底封堵重点流域污水排口,建设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重点企业监管,以达到改善环境质量,恢复生态功能的目的。

三、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市环保局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整个行动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整个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大落后装备淘汰力度,打击各类土小企业。按照市政府《加强土小企业监管目标责任书》要求,全面做好全市土小企业关停取缔工作。市土小企业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加大对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调度和考核,有关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要强化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抓好小水洗整治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关停取缔一起。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打击砖瓦厂冒黑烟现象,据情分类,实施关停兼并,加强环境监管督查,提升治污水平。

牵头单位:市土小企业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委、行政执法局、交运局、财政局、经信局、发改委、工商局、供电公司、有关乡镇(街道)

(二)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1、彻底封堵章齐沟、绣江河、漯河等河流沿线的生活污水排口,杜绝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现象。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有关乡镇(街道)

2、全面清理章齐沟、绣江河、漯河等河道内及河道两侧生活垃圾、秸秆等杂物,彻底消除对下游水质的影响,确保出境断面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有关乡镇(街道)

3、合理布点,20xx年3月底前,安装完成章齐沟、漯河、绣江河等河流断面自动监测站,实施24小时即时监控,加大人工监察、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河流水质状况,通过点源异常及时查找问题,确保出境断面水质安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有关乡镇(街道)

4、20xx年3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全市重点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方案,报市政府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治污任务。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财政局、环保局、有关乡镇(街道)

(三)实施人工湿地建设,实现生态恢复。加快白云湖生态湿地建设步伐,20xx年3月底前完成白云湖湿地规划编制工作;在章齐沟、绣江河、漯河等科学选点,规划建设出境河流人工湿地,20xx年5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后,20xx年11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进一步保证各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水务局、有关乡镇(街道)

(四)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村镇污水处理站建设,按照沿河乡镇(街道)先行安装,后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安装的原则,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污水处理站建设, 20xx年11月底前完成配套完善污水管网建设,12月底前完成调试并实现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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