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时间: 03-21
作者:刘明杨
栏目:方案
篇一: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陕西省从20xx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教育厅制订下发的《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延安市实验中学高中新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一、高中新课程设置原则
1、坚持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观念和能力。从我校现有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出发,探索具有鲜明特色、充满活力,能够体现时代精神,构建重基础,多样化、多选择,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尽可能地为每一位学生发展提供自主选择的空间,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2、坚持稳妥推进,合理设置,注重知识衔接,加强宏观调控。在充分领会新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前提下根据我校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合理设置新课程,在探索中总结经验逐步调整,通过实践摸索选择适合我校特点的课程设置最佳方案。
3、规范有序、因校制宜、积极探索、确保质量。为保障课改能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⑴课程设置严格遵循《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及各学科课程标准、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原则和要求,使每个学生修满必学学分;保证国家选修i课程的开出,保证通用技术选修课程的开设,确保每一个学生修习不少于22个选修i学分。
⑵加强学校课程建设,开发、研制既符合学生需求,又切合教师实际专业能力,相对稳定,有学校特色的选修ii课程,最终实现每位高中教师都能开出具有较高质量的选修ii课程,确保每一个学生修习不少于6个选修ii学分。
⑶采取必修课和主要必修模块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统一学习,选修课则由学生在编排好的学校课程基础上自由选择。在高一学年以行政班教学为主,一年后根据学生修习倾向的需求,适当进行行政班的调整,采取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教学活动。
⑷创新学校管理,形成并逐步完善的学校课程方案。
二、高中新课程各科目学分、周课时、总课时分配表(表略)
三、高中新课程各学科课程结构及开设意见
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验)》,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部分。选修课程由选修一和选修二组成,选修一是国家课程,选修二是地方和校本课程。各学科课程结构及开设意见如下:(表略)
四、高中毕业学分要求以及三年学分分配
1、高中毕业学分要求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规定:高中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28个以上选修学分,其中在选修ii中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2、高中三年学分分配
高中三年的学习内容要统筹安排,不宜过分集中在某一学年,尤其要防止盲目加快进度,提早结束课程,拉长高考复习时间的倾向,这种倾向不仅不符合课程改革的初衷,不符合新课标的精神,不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对提高教学质量,适应高考的要求,也是不利的。
陕西省从20xx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教育厅制订下发的《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延安市实验中学高中新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一、高中新课程设置原则
1、坚持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观念和能力。从我校现有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出发,探索具有鲜明特色、充满活力,能够体现时代精神,构建重基础,多样化、多选择,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尽可能地为每一位学生发展提供自主选择的空间,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2、坚持稳妥推进,合理设置,注重知识衔接,加强宏观调控。在充分领会新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前提下根据我校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合理设置新课程,在探索中总结经验逐步调整,通过实践摸索选择适合我校特点的课程设置最佳方案。
3、规范有序、因校制宜、积极探索、确保质量。为保障课改能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⑴课程设置严格遵循《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及各学科课程标准、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原则和要求,使每个学生修满必学学分;保证国家选修i课程的开出,保证通用技术选修课程的开设,确保每一个学生修习不少于22个选修i学分。
⑵加强学校课程建设,开发、研制既符合学生需求,又切合教师实际专业能力,相对稳定,有学校特色的选修ii课程,最终实现每位高中教师都能开出具有较高质量的选修ii课程,确保每一个学生修习不少于6个选修ii学分。
⑶采取必修课和主要必修模块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统一学习,选修课则由学生在编排好的学校课程基础上自由选择。在高一学年以行政班教学为主,一年后根据学生修习倾向的需求,适当进行行政班的调整,采取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教学活动。
⑷创新学校管理,形成并逐步完善的学校课程方案。
二、高中新课程各科目学分、周课时、总课时分配表(表略)
三、高中新课程各学科课程结构及开设意见
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验)》,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部分。选修课程由选修一和选修二组成,选修一是国家课程,选修二是地方和校本课程。各学科课程结构及开设意见如下:(表略)
四、高中毕业学分要求以及三年学分分配
1、高中毕业学分要求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规定:高中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28个以上选修学分,其中在选修ii中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2、高中三年学分分配
高中三年的学习内容要统筹安排,不宜过分集中在某一学年,尤其要防止盲目加快进度,提早结束课程,拉长高考复习时间的倾向,这种倾向不仅不符合课程改革的初衷,不符合新课标的精神,不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对提高教学质量,适应高考的要求,也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