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师考核方案
时间: 03-21
作者:林莹芳
栏目:方案
篇一:高中教师考核方案
为了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责任感,促进我校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以及区教育局有关“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考核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三、绩效考核对象和种类
1、考核对象:我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2、考核种类:绩效考核工作分为平时考核(过程性),前瞻考核(发展性),期中、学期末考核(效益性)。一年分上下半年分别考核。
教师平时绩效考核以平时工作“记实”为基础,重点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前瞻考核以教师学养发展实行考核;教师学期考核实行阶段性量化考核,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
3、工作量核定:
(1)指教育教学工作量和其它工作量;
(2)发放岗位津贴的,工作量不再重复计算;
(3)学科、级部之间的工作量一律以国家或省规定工作量核准,不准私自提高权重。
四、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一)职业态度(10分)
1、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2分)
2、履行教育教学职责(3分)
3、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分)
4、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2分)
5、自觉抵制有偿家教(1分)
(二)职业能力(5分)
本科学历(5分);专科以下学历(4分)。获得硕士学位附加1分。
(三)履行职责(45分)
1、考试科目教师教育教学活动(45分):教学常规(20分)、课堂教学(20分),教科研常规(5分)。
2、考查科目教师的考核,教育教学活动(45分):教学常规(20分)、课堂教学(20分),教科研常规(5分)。
(四)工作实绩(40分)
1、期中、期末综合评估(40分):期中(15分)、期末(25分)
同年级、同学科校内评估测评,以学科的学校平均分,按比例确定分数段,期中考核,校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1分;四等奖以下10分。期末考核,校一等奖25分;二等奖23分;三等奖21分;四等奖以下20分。如果一个年级科目只有一或者两个人任教,则根据在全区的位置确定分段值,即区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1分;四等奖以下10分(期末类推)。如果学科成绩获区一等奖,全组人员附加3分,二等奖附加2分。(年级科目一两个人以下任教,加分规则同上)。
2、考查科目教师期末综合评估按32分核算。经考核小组认定,教代会通过,认为有突出贡献者可按36分核算。
3、执教考试科目,又兼带考查科目的教师:按考试和考查科目分别考核计分、核算工资,最后根据该老师任教的考试和考查科目工作量之比得出应得的绩效工资。
4、学校管理、教辅、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
五、考核程序
为了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责任感,促进我校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以及区教育局有关“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考核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三、绩效考核对象和种类
1、考核对象:我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2、考核种类:绩效考核工作分为平时考核(过程性),前瞻考核(发展性),期中、学期末考核(效益性)。一年分上下半年分别考核。
教师平时绩效考核以平时工作“记实”为基础,重点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前瞻考核以教师学养发展实行考核;教师学期考核实行阶段性量化考核,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
3、工作量核定:
(1)指教育教学工作量和其它工作量;
(2)发放岗位津贴的,工作量不再重复计算;
(3)学科、级部之间的工作量一律以国家或省规定工作量核准,不准私自提高权重。
四、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一)职业态度(10分)
1、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2分)
2、履行教育教学职责(3分)
3、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分)
4、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2分)
5、自觉抵制有偿家教(1分)
(二)职业能力(5分)
本科学历(5分);专科以下学历(4分)。获得硕士学位附加1分。
(三)履行职责(45分)
1、考试科目教师教育教学活动(45分):教学常规(20分)、课堂教学(20分),教科研常规(5分)。
2、考查科目教师的考核,教育教学活动(45分):教学常规(20分)、课堂教学(20分),教科研常规(5分)。
(四)工作实绩(40分)
1、期中、期末综合评估(40分):期中(15分)、期末(25分)
同年级、同学科校内评估测评,以学科的学校平均分,按比例确定分数段,期中考核,校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1分;四等奖以下10分。期末考核,校一等奖25分;二等奖23分;三等奖21分;四等奖以下20分。如果一个年级科目只有一或者两个人任教,则根据在全区的位置确定分段值,即区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1分;四等奖以下10分(期末类推)。如果学科成绩获区一等奖,全组人员附加3分,二等奖附加2分。(年级科目一两个人以下任教,加分规则同上)。
2、考查科目教师期末综合评估按32分核算。经考核小组认定,教代会通过,认为有突出贡献者可按36分核算。
3、执教考试科目,又兼带考查科目的教师:按考试和考查科目分别考核计分、核算工资,最后根据该老师任教的考试和考查科目工作量之比得出应得的绩效工资。
4、学校管理、教辅、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
五、考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