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8)

时间: 03-17 作者:张俊 栏目:方案
  
2、督查阶段(11月初至11月底)。我局将积极配合我市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结合企业自查和历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督查,依法集中打击和整治非法违规行为。同时结合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对民爆生产企业将进行重点督查。
  
3、整改阶段(12月初至12月底)。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林州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林州市工信局局长未金林任组长,主管副职李晓峰任副组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开展。办公室设在局中小企业科。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搞好大检查大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切实开展好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2、落实责任、强化整改。要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严查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各企业要认真总结梳理自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隐患“闭环”排查治理要求,落实责任,严格整改。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对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3、统筹推进,确保实效。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工信部“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等各项活动结合起来,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密切衔接、合理安排;要统筹安排民爆行业各项安全检查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集中开展安全检查排查与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强化企业现场基础基层管理工作相结合,与不断推进企业安全技术进步相结合,切实提高全市民爆行业安全保障能力。
  
4、加强联络,畅通信息。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信息通报制度,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活动期间,实行周报台帐制度,每周一将上周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稿件形式报送林州市工信局。


篇五: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16日全国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危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目标要求,着力解决当前危爆物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危爆物品重特大爆炸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市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郭金严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罗亚文任副组长、市经济信息委主任助理艾万忠、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总队长陈卫、市安监局局长助理金正德、市煤管局副局长李敏和市道路运输局副局长孙跃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石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组织全市检查整治工作。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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