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2)

时间: 03-17 作者:张俊 栏目:方案

(五)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按照涉爆重点人员核录标准,加快对在控重点人员信息的维护更新以及对新发现重点人员的掌握布控。严格按照涉爆重点人员管控机制要求,逐人见面,详细了解活动轨迹、现实表现进行动态分级管理,并经常性到其家中开展搜排爆检查。对本地在外省、市、县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活动的人员进行滚动摸排,全部纳入管控视线,实行动态管理,严防引发现实危害。

(六)严厉打击。

1、严打非法制贩。要坚持以打开路、主动进攻,保持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对查处收缴的非法危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切实做到涉爆案件必破、涉爆逃犯必抓。

2、强化案件侦办。全面梳理涉枪涉爆案件、线索,逐案经营、逐线深挖,做到深挖彻底、打击有力,进一步将专项行动引向深入。各单位要在涉爆重点地区布建一批特情耳目,及时捕捉涉爆案件线索,及时组织力量侦破。要加大对非法采矿案件的打击力度,认真开展线索摸排,力争破获一批非法采矿案件。对于涉爆案件,特别是团伙性、系列性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件,采取专案侦查、挂牌督办等多种措施,务求尽快破案。

(七)其他检查整治重点。对矿区及周边乡村、出租房屋等可能私制、私存危爆物品的重点部位,要开展地毯式排查,着力消除管理上的盲点和空白。对互联网、物流寄递渠道,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和检查,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开包检查、禁寄物品倒查追责等安全管理制度,严密落实阵地管控措施,加强情报信息交流,坚决切断危爆物品非法交易和贩运渠道。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要加强管理,对以个人名义购买大量烟花爆竹的,要求销售网点问清其身份和用途,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要强化对各类心态失衡、行为偏激、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和重点上访人员的排查管控,特别是对扬言实施爆炸、有私藏私存危爆物品的危险人员,要立即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对危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设施检查。对公交、长途客运等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站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安全员配备,改进完善车辆安防设施,严防不法分子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等进站、上车。要加大巡逻防控密度,及时发现、严厉打击现行犯罪活动。对当前一些犯罪分子零散购买汽油实施极端暴力犯罪的新动向,要积极研究探索有效管理办法,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作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各地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协调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危爆物品大检查大整治,最大限度地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形成“党政统揽、公安牵头、部门履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加强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县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长郑铭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刘祥富、副政委郑晓钦、县综治办副主任余岸伟、县交通运输局人武部长王卫标、县安监局副局长周志雄、县工信委副主任刘孝才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设办公室,由治安大队长陈问诗任主任,花炮监管大队长徐常福任副主任,负责掌握和通报相关情况,推动工作的落实。为切实解决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将对烟花鞭炮主产地、民爆、剧毒物品从业单位多的洋口镇、霞峰镇、少阳乡、东阳乡、排山镇等5个重点乡镇实行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公安机关各相关警种、部门要联勤联动开展检查整治,探索建立危爆物品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建立日常联络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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