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工作方案(9)

时间: 03-12 作者:张剑 栏目:方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于20xx年年底完成本省(区、市)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评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各地集中整顿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视工作成效研究部署后续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集中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监管”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2.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不能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科学设置规划,强化队伍建设。

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2.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和集中整顿工作。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

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指导各地实现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要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2. 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依托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

(四)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舆论氛围。

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逐步完善医务人员执业档案。

2.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围绕集中整顿工作主题,营造良好的集中整顿舆论氛围。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介,做好人民群众基层医疗机构卫生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各地的做法、经验和典型,树立和推广行业标杆。


篇五: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优化交通秩序和环境,深入推进平安道托建设,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健康顺利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道托、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主要任务,坚持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道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目标: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得到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乡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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