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7)
时间: 03-11
作者:周丹丹
栏目:方案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积极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患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检查考核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级各部门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单位年终综合考核。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考评、监督工作,参与做好推进、指导、年度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普法、培训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
市保密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指导和审核。
市档案局负责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场所的管理工作。
七、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各级各部门对各自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所涉及的内容,并进行严格审核后按照《条例》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和完善公开内容。
第三阶段: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议。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对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级各部门根据检查评议情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各级各部门对20xx年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年度报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市政府将适时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年度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篇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全局系统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根据《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山政办发[20xx]7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