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2)

时间: 03-11 作者:周丹丹 栏目:方案

(二)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及公开工作,并负责对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县监察局具体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3、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公开。

4、县党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制定目录编制规范,指导各乡(镇、场)、县直各

位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三)经费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需要一定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各乡(镇、场)和县直各部门要落实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篇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78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确保20xx年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基本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随着社会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强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实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云贵

副组长:陈修伟、覃振远、邓骁勇、黄 颂、陈新汉、
    
陈乙明、吕 甦、石文锋、黄宏忠

成   员:叶绍清、潘绍素、杨大团、李品文、覃纪雄、

谭伟英、郑志军、罗信伟、曾进平、梁 威、

周 鹏、陈规崇、周惠强、蓝绍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协调、督查。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市本级财政总预算决算公开
  
及时公开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及预算草案, 总预算公开内容要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表格,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的支出要逐步列示到“款”级科目。(预算科负责)
  
(二)稳步推进 “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积极筹划市本级及预算部门的“三公”经费公开方案,提前研究制订 “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积极探索行政经费公开的有效方式和途径。(预算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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