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实习计划
时间: 03-11
作者:汤文琼
栏目:工作计划
篇一:法学专业实习计划
根据学校《西南政法大学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和《法学专业实习大纲》的教学计划安排,在本院专业实习改革的基础上,结合20xx、20xx年级学生(共354人)具体实际情况,拟进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式的实习,本科20xx、20xx级本科354名同学将全部参加此次专业实习。为确保本年级学生专业实习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计划。
一、实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专业实习,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学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缩短毕业后适应社会的时间,同时增强团队精神、劳动意识和事业心,加强组织纪律性,锻炼自己心理素质,学会在工作环境中与人交流沟通,养成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和亲自实践的习惯。实习期间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为撰写毕业论文做准备。
二、实习领导小组
为保证实习能够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学院成立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国际法学院院长张晓君、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宋渝玲、办公室主任黄伟、教学秘书申淼、20xx级辅导员亢婧、20xx级辅导员程刚强和相关实习指导教师。其中,由张晓君院长任组长,负责实习的整体协调工作;宋渝玲副书记任副组长,分别负责实习学生的动员组织管理工作和实习方案、实习成绩、实习指导教师等教务工作;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所带队学生实习的单位衔接、专业指导、实习监管、安全指导、成绩评定、材料收整和移送学院等工作;年级辅导员负责实习方案的起草、实习学生的组织和动员、实习成绩的统计、其他相关工作的辅助等工作;教学秘书负责实习工作的布置和统筹、实习成绩材料等的归档和报送等工作。
三、实习时间和组织形式
国际法学院本科20xx、20xx级实行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针,其中集中实习率达到20%。集中实习主要组织学生到学院和学校建立的实习基地实习,本次集中实习分布为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每个集中实习基地,安排专业教师带队。定期写实习简报(每半月一份)并寄回年级统一汇总,制作简报。为方便学生有时间为司法考试和考研做准备,拟将学生分批进行实习,分几个阶段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习。集中实习,主要组织学生到学院所建立的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统一安排。为保证学生实习质量和安全,学生集中实习达15人以上者,学院指派教师带队,但一名带队教师所带学生一般不应超过50人。分散实习,主要是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确保实习安全和质量、接受学院和学校监管的实习方式。分散实习不派带队老师。
第一阶段: 20xx级学生实习时间为20xx年7月初——9月底,共80天;本科20xx级学生实习时间为20xx年7月初——8月底,共50天。
第二阶段:未参加第一阶段实习或者实习时间不足80天的20xx级学生需参加本阶段实习,时间为20xx年10月初——20xx年12月底,每位同学参加实习时间累计需达到80天;已参加第一阶段实习的本科20xx级学生仍需参加第二阶段实习,时间为2013年1月初——2月底,共30天,两个阶段实习时间需达到80天。
第三阶段:前两个阶段实习不合格的20xx级学生需参加本阶段20xx年7月初——9月底、10月初——20xx年12月底的实习,直到合格为止。
根据学校《西南政法大学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和《法学专业实习大纲》的教学计划安排,在本院专业实习改革的基础上,结合20xx、20xx年级学生(共354人)具体实际情况,拟进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式的实习,本科20xx、20xx级本科354名同学将全部参加此次专业实习。为确保本年级学生专业实习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计划。
一、实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专业实习,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学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缩短毕业后适应社会的时间,同时增强团队精神、劳动意识和事业心,加强组织纪律性,锻炼自己心理素质,学会在工作环境中与人交流沟通,养成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和亲自实践的习惯。实习期间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为撰写毕业论文做准备。
二、实习领导小组
为保证实习能够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学院成立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国际法学院院长张晓君、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宋渝玲、办公室主任黄伟、教学秘书申淼、20xx级辅导员亢婧、20xx级辅导员程刚强和相关实习指导教师。其中,由张晓君院长任组长,负责实习的整体协调工作;宋渝玲副书记任副组长,分别负责实习学生的动员组织管理工作和实习方案、实习成绩、实习指导教师等教务工作;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所带队学生实习的单位衔接、专业指导、实习监管、安全指导、成绩评定、材料收整和移送学院等工作;年级辅导员负责实习方案的起草、实习学生的组织和动员、实习成绩的统计、其他相关工作的辅助等工作;教学秘书负责实习工作的布置和统筹、实习成绩材料等的归档和报送等工作。
三、实习时间和组织形式
国际法学院本科20xx、20xx级实行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针,其中集中实习率达到20%。集中实习主要组织学生到学院和学校建立的实习基地实习,本次集中实习分布为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每个集中实习基地,安排专业教师带队。定期写实习简报(每半月一份)并寄回年级统一汇总,制作简报。为方便学生有时间为司法考试和考研做准备,拟将学生分批进行实习,分几个阶段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习。集中实习,主要组织学生到学院所建立的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统一安排。为保证学生实习质量和安全,学生集中实习达15人以上者,学院指派教师带队,但一名带队教师所带学生一般不应超过50人。分散实习,主要是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确保实习安全和质量、接受学院和学校监管的实习方式。分散实习不派带队老师。
第一阶段: 20xx级学生实习时间为20xx年7月初——9月底,共80天;本科20xx级学生实习时间为20xx年7月初——8月底,共50天。
第二阶段:未参加第一阶段实习或者实习时间不足80天的20xx级学生需参加本阶段实习,时间为20xx年10月初——20xx年12月底,每位同学参加实习时间累计需达到80天;已参加第一阶段实习的本科20xx级学生仍需参加第二阶段实习,时间为2013年1月初——2月底,共30天,两个阶段实习时间需达到80天。
第三阶段:前两个阶段实习不合格的20xx级学生需参加本阶段20xx年7月初——9月底、10月初——20xx年12月底的实习,直到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