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19)

时间: 02-28 作者:邹科文 栏目:方案
  
建立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季报制度。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每季度末形成创建工作季报,上报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进行监督和抽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研究并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鼓励创业”、“和谐创业”的良好氛围。要逐级召开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启动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步骤、有选择的确定试点部门和试点社区,召开试点现场会,总结交流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广试点成功经验,贯彻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完善创业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不断推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创业型城市基本标准,比照创建工作方案和五大创业指标,逐项认真考核,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完善,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全部达标,充分做好迎接国家考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市政府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篇五: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全民创业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未央区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未政办发〔20xx〕12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纳入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坚持“自主创业,市场导向,社会支持,政府促进”的原则,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实现创业促发展,创业促就业的良性互动,开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局面,为我街道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xx年底,街道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
  
(二)创业带动就业率达到1:6。
  
(三)创业企业存活率达到80%以上。
  
(四)创业环境满意度的各项指标达到90%以上。
  
(五)争创“创业型街道”、“创业型社区”。
  
三、工作任务
  
(一)成立领导机构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成立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各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明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田鹏军担任,街道社会事务科、劳动保障所、经济发展科、遗址发展科、财政所、司法所等科室负责人以及汉城地税所、汉城工商所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所,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科科长刘锋同志兼任,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具体工作,其成员有杨金平、王晋等人。
  
(二)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创建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办事处推动、科室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体制。同时,明确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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