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20)

时间: 02-28 作者:邹科文 栏目:方案
  
社会事务科和劳动保障所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和牵头工作。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包括失地农民、农村写作劳动力)和城乡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联系协调区就业局争取小额担保贷款、创业项目开发推介和创业跟踪服务,同时做好创建工作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气氛;
  
经济发展科负责建立创业市场导向信息发布机制,发布本区适合微小、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行业及创业项目指导目录等;
  
遗址发展科负责本区农业项目的把关及审批工作和“一村一品”特色推广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联系财政补贴项目的资金落实和发放工作;
  
司法所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指导等工作;
  
汉城工商所负责上级相关全民创业政策的落实工作,制定、落实相关服务措施,为全民创业提供良好的市场准入服务;
  
汉城地税所负责税费减免政策的落实等工作。
  
四、主要措施
  
广泛深入地宣传政府激励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引导、培育各类创业主体和平台;切实落实政策、资金对创业工作的扶持;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为创建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效应,营造浓厚氛围。在社区、农村通过悬挂横幅或张贴标语、发放传单,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区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激励全民参与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营造“创业促就业,创业富百姓,创业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加大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力度。积极落实培训券发放政策,扩大培训对象范围,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全民创业,切实做好产业引导、项目推荐,提倡知识创业、资本创业、和谐创业;积极征集一批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创业项目,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推荐服务;对全民创业活动进行跟踪回访,经常了解创业者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
  
(三)引导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大中专毕业生及下岗失业人员开办个体工商户,积极联系协调区就业局为创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四)建立创业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吴高墙村和席王村蔬菜种植、高北和高中等村优质桃种植及汉城商业街印刷基地,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一村一品”示范带动作用,使更多的人参与自主创业活动。
  
(五)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认真履职,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配合,落实工作责任
  
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各有关部门、村及社区要按照创建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加强沟通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创建创业型城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期实现创建目标。
  
(二)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创业环境
  
各有关部门、村及社区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各类企事业者提供平等、优质的服务,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街道创建领导小组将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把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评体系,认真抓好创建工作的考核、检查与评定工作,定期对全街道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督促各有关部门、村及社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对在创建活动中措施得力、成交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动员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各级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确保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