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18)
时间: 02-28
作者:邹科文
栏目:方案
#p#副标题#e#
3.构建创业信息服务网络。
充实创业指导网站,拓宽创业服务信息发布渠道,创新服务模式。定期通过杭州市就业服务四级网络,发布创业项目征集公告,展示最新创业项目内容,提供网上专家指导、创业咨询等服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建立创业服务专题、专栏,发布创业信息、宣传创业典型、解读创业政策等。
4.实施“九项计划一平台”,推进大学生创业。
一是实施万名大学生实训计划。按照“订单(定向)实训、持证上岗、政府资助、促进创业”的指导原则,对大学生进行创业实训。
二是实施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计划。大学生创办企业符合有关条件的,持人事部门证明,免除其工商注册、有关会计事务所验资和银行开户等费用,工商注册资本试行“零首付”(2年内到位)。建设大学生创业人才公寓。
三是实施百名创业导师帮带百家大学生创业计划。设立以企业家为主创业导师组织,评选十佳创业导师。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在项目、信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大学生有效创业、成功创业。
四是实施大学生创业园建设计划。加强对已建立的大学生创业园的指导和服务,争取有条件的在杭高校都建立大学生创业园,积极探索实践“一园多点”模式。共建一批大学生创业园、科技园、研发和孵化平台,促进“双带动”大学生创业,即教师带动大学生创业,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
五是实施举办创业大赛计划。积极引导风投机构、创业导师介入跟踪,促进商业计划转为项目落地。
六是实施鼓励大学生到企业与基层就业计划。落实大学生落户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招收大学生就业。引导大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农村、社区就业,在一线锻炼成才。鼓励大学生灵活就业与自谋职业。
七是实行大学生见习训练计划。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开展大学生见习训练,帮助大学生积累就业经验,提高工作技能。
八是加强未就业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中及残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就业再就业政策。
九是实施百名工程博士联系百家企业计划。鼓励博士分组、分行业深入企业送政策、送科技、送人才,为高校和企业搭建科技创新桥梁,把高校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帮助企业转型升级。
十是建立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在每所高校建立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站,把各类促进创业就业的辅导、招聘、洽谈活动安排到校区,促进供需对接。建设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
(五)完善考核体系。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部署。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行业和群体,积极制订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建具体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进度。市劳动保障局、农办、发改委、经委、建委、旅委、教育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人事局、贸易局、统计局、工商局、总工会以及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部门开展与支持创业的工作方案。
制订符合杭州市实际的创业型城市标准,建立完善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与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活动相结合,20xx年开始,将包括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其他整体反映城市创业活力、创业效率以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等指标,作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就业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与考核。
3.构建创业信息服务网络。
充实创业指导网站,拓宽创业服务信息发布渠道,创新服务模式。定期通过杭州市就业服务四级网络,发布创业项目征集公告,展示最新创业项目内容,提供网上专家指导、创业咨询等服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建立创业服务专题、专栏,发布创业信息、宣传创业典型、解读创业政策等。
4.实施“九项计划一平台”,推进大学生创业。
一是实施万名大学生实训计划。按照“订单(定向)实训、持证上岗、政府资助、促进创业”的指导原则,对大学生进行创业实训。
二是实施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计划。大学生创办企业符合有关条件的,持人事部门证明,免除其工商注册、有关会计事务所验资和银行开户等费用,工商注册资本试行“零首付”(2年内到位)。建设大学生创业人才公寓。
三是实施百名创业导师帮带百家大学生创业计划。设立以企业家为主创业导师组织,评选十佳创业导师。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在项目、信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大学生有效创业、成功创业。
四是实施大学生创业园建设计划。加强对已建立的大学生创业园的指导和服务,争取有条件的在杭高校都建立大学生创业园,积极探索实践“一园多点”模式。共建一批大学生创业园、科技园、研发和孵化平台,促进“双带动”大学生创业,即教师带动大学生创业,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
五是实施举办创业大赛计划。积极引导风投机构、创业导师介入跟踪,促进商业计划转为项目落地。
六是实施鼓励大学生到企业与基层就业计划。落实大学生落户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招收大学生就业。引导大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农村、社区就业,在一线锻炼成才。鼓励大学生灵活就业与自谋职业。
七是实行大学生见习训练计划。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开展大学生见习训练,帮助大学生积累就业经验,提高工作技能。
八是加强未就业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中及残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就业再就业政策。
九是实施百名工程博士联系百家企业计划。鼓励博士分组、分行业深入企业送政策、送科技、送人才,为高校和企业搭建科技创新桥梁,把高校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帮助企业转型升级。
十是建立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在每所高校建立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站,把各类促进创业就业的辅导、招聘、洽谈活动安排到校区,促进供需对接。建设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
(五)完善考核体系。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部署。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行业和群体,积极制订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建具体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进度。市劳动保障局、农办、发改委、经委、建委、旅委、教育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人事局、贸易局、统计局、工商局、总工会以及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部门开展与支持创业的工作方案。
制订符合杭州市实际的创业型城市标准,建立完善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与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活动相结合,20xx年开始,将包括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其他整体反映城市创业活力、创业效率以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等指标,作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就业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