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培训计划(3)
时间: 02-19
作者:霍族龙
栏目:工作计划
2、项目部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项目职工每年必须接受安全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xx)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扔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级安全培训合格后,还必须接受本项目进行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有安全因素等。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评讲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项目部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6、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与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7、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一般职工待岗,转岗,换岗职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8、项目部必须制定年度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报公司(分公司)备案。
9、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篇三: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为了使我校教职员工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提高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
我校力求全面系统地向教职工介绍安全常识,以更科学的知识教育学生,保护自身和家人、家产安全,保护学生和学校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教育教学环境,特制定本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1、唤醒广大教师的安全意识,赋予全体教职工责任,以“三个代表”及“和谐社会”为重要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师安全意识,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2、通过培训,使安全管理员、广大教职工能掌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基本知识,能运用科学理论知识去管理学校安全工作。
3、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增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教育与管理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二、 工作措施:
1、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以讲座、观看影像资料、实际演练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以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对教学设施、生活设施进行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业务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列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