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4)
时间: 02-13
作者:杨倩玉
栏目:方案
(一)公开内容
财务公开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分年度总收支,日常收支。
2、集体资产管理,包括房屋、机械、机动地、林地等。
3、债权债务情况。
4、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5、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6、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事务公开内容:
7、村基本情况;村委会、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
8、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9、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10、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11、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12、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1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14、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政务公开内容:
15、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16、宅基地审批情况。
17、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18、五保户、征兵优抚、低保户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19、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20、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21、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党务公开内容:
22、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
23、创建“五星级”党员“三个代表”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
24、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25、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
26、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27、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2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
2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0、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二)公开时间
随时公开事项 :
1、财务日常收入支出,支出应逐项逐笔公开。
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4、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5、征兵优抚、五保户、低保户、大病救助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6、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7、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8、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9、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接收预备党员: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
10、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离职村干部自申请享受补助起,由镇党委、政府对其本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首次公示(7天),上报市委组织部,经审核后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
财务公开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分年度总收支,日常收支。
2、集体资产管理,包括房屋、机械、机动地、林地等。
3、债权债务情况。
4、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5、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6、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事务公开内容:
7、村基本情况;村委会、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
8、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9、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10、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11、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12、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1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14、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政务公开内容:
15、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16、宅基地审批情况。
17、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18、五保户、征兵优抚、低保户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19、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20、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21、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党务公开内容:
22、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
23、创建“五星级”党员“三个代表”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
24、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25、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
26、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27、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2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
2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0、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二)公开时间
随时公开事项 :
1、财务日常收入支出,支出应逐项逐笔公开。
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4、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5、征兵优抚、五保户、低保户、大病救助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6、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7、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8、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9、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接收预备党员: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
10、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离职村干部自申请享受补助起,由镇党委、政府对其本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首次公示(7天),上报市委组织部,经审核后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