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6)
时间: 02-13
作者:贺芹平
栏目:方案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建立聘请义务监督员制度。党务公开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要注意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镇党委、各党支部都要设置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二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派专人搜集整理,特别是署真实姓名的举报者,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三是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全镇各党组织要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负总责;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及时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督查;要把党务公开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明确标准,靠实责任。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篇四:乡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关于“要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要求,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着力构筑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按照盛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乡党委决定在全乡基层党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制度。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黄山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依法依纪原则。严格遵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公开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5、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注重效果,有序推进。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二、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
重点是乡党委、各村党支部,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