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专业教学计划(8)

时间: 02-11 作者:李晓琴 栏目: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立德树人,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使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全面贯彻鲁政发(20xx)49号文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指示精神,科学界定中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定位,主要是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的基本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并为高等学校提供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坚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

借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已经形成的部分)。自20xx年9月开始山东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分两批下达了56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开发任务,全面启动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推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和评价制度变革,着力开发以能力为本位、典型工作项目为主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推进理论实践一体化、做学教一体化,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整体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参与开发学校有227所,参与的行业企业专家和教师达3000余人。我校既有牵头专业又有参与专业,请设法与相关专业的学校联系,予以借鉴。

中职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中的《××××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是教学计划中的核心部分,无论如何改进,必须统一到我院该格式的规范要求之内,若有异议,及时提出商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2.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加强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3.坚持“做中学、做中教”,突出职业教育特色,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4.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正确处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学时比例,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

5.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地方和学校可根据区域经济、行业特点和社会发展需求,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手段和方法上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的基本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并为高等学校提供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他们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够将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结合起来;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继续学习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一定的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应按照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二)课程设置要求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体育与健康课等必修课和其他选修公共课程。公共必修课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物理、化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作为公共基础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也可以多种形式融入专业课程之中。也可根据需要开设其他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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