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实施方案(3)

时间: 01-08 作者:王文健 栏目:方案

一、 培训对象

市直行政机关科级以下(含科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 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宜昌实际,今年主要开设:公务员职业道德、人文修养、宜昌跨越式发展和宜昌旅游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三、 培训组织形式及时间和地点

培训形式分为脱产培训和网上培训。1、脱产培训于20xx年4~7月在宜昌市干部培训中心(环城北路40号414)教室进行,共举办4期(见附表3),每期培训时间为4天,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将进行考核或测试;2、网上培训于20xx年4~8月在宜昌市干部培训中心网上学习平台进行,学完2门(《公务员职业道德》必修;任选1门)规定课程并通过网上测试合格者为完成当年学习任务。

四、 培训费用

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免收培训费,收取教材资料费每人50元(由学员部门承担学员教材资料费)。

五、 有关要求

1、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保证参训人员的学习时间和教材资料费的落实。

2、培训形式、时间及学习内容由单位和学员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的培训学时(32学时),将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登记,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3、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培训时间做好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好报名工作,于3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20xx年市直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2)和教材资料费一并报送到市干部培训中心(环城北路40号,原劳动局办公大楼33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其中电子版发送到734276453@qq.com邮箱或加入公务员培训联系群qq群148962282上传。


篇三: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公务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不断拓宽公务员知识视野,不断提高公务员能力素质,2010年公务员培训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泰海人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继续以知识更新培训(每月一课)形式开展。为更好地开展全年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现将2010年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方案制定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机关部门股级以下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股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知识更新培训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辅导:分专题集中辅导、分类集中辅导,主要内容: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和创新能力、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经济、企业服务、拆迁政策、人文文化等十个专题,全区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同时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培训计划有组织的自主开展集中辅导,时间不少于30学时。   
    
个人自学: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以自学为主,自我学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学习内容以完成岗位工作所需要业务知识为主,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文件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知识,公务员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三、培训时间
    
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

四、培训地点
    
全区专题集中辅导地点设在鼓楼路小学五楼会场,分类集中辅导地点设在人事考试中心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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