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防工作实施方案(2)

时间: 01-23 作者:陈红 栏目:方案

(四)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大力加强基础防控建设,切实打牢火灾防控根基,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战斗力。大力推行“巡消一体化”工作,加强巡逻人员业务培训。扎实做好农村防火工作,推动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户户联防、村村联防”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切实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消防安全保障。

(五)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防控。针对朱星街集镇、公共娱乐、宾馆、饭店、高层建筑等重点地区,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切实提升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紧盯容易引发火灾的关键环节,严格用火用电管控,严格疏散设施管理,严控场所留宿人员,严查可燃易燃装修,严抓设备维护保养,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积极开展义务消防员针对性训练,确保消防员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针对我乡消防安全特点,从人员、装备、训练、预案等方面,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与社会单位的协同配合,重点选取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等四种类型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实战、实装演练。要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完善单位内部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五、工作措施

乡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查处、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坚持重患必停的原则。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随时可能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责令停业整改,限期消除。

(二)查处未经消防行政许可行为。凡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

(三)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凡人员密集场所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经通知拒不改正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燃放孔明灯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必须依法予以处理。

(四)坚决查封危险部位(场所)。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必须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五)切实打通“生命通道”。凡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门窗等位置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必须依法予以拆除。

(六)彻底清理违规留宿。凡沿街商业店铺违规留宿超过两人,或发现“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的,乡派出所和有关单位必须立即依法清理留宿人员。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份对我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我乡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巩固总结。12月将由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乡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全乡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尤其是第一责任人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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