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防工作实施方案(5)

时间: 01-21 作者:谭世洋 栏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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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建标准

创建活动要紧密结合当地社区实际,综合考虑社区地理位置、规模、居民构成等各方面因素,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对照细则(见附件),自查自改,自我提高,因地制宜地抓好社区消防基础工作。

1.社区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按照《福建省社区消防建设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消防督导(巡查)队、义务(志愿)消-防-队等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做到机构健全、网络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社区消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工作制度,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和巡查制度,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社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消防安全警示措施、居民防火公约等,并认真贯彻执行。

3.社区消防管理规范。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按要求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每月、每季度定期组织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开展训练和培训;定期对辖区居民与驻社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辖区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管理保养措施到位;与社区居民签订《社区居民防火公约》,与物业管理单位和驻社区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辖区消防档案。

4.社区消防宣传教育丰富多彩。在社区设置公益广告牌、宣传栏、火灾隐患公布栏、消防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等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定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组织居民参观消防站等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有线电视、广播、录像、互联网、板报等资源,针对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和教育活动。

5.社区消防设施到位。依托社区办公场所、警务工作场所设置消防工作室,依托治安岗亭、联防队执勤场所等设置消防执勤点。设置消防设施分布图,配备消防器材箱,室内、室外各类消防设施配件齐全、功能完备、完整好用、保养到位。根据社区楼宇规模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五、确认程序

从20xx年开始,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一是评选市级消防安全模范社区。20xx年6月底之前,各市在对照标准、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经街道办事处(镇)对候选社区进行初验后,逐级上报县(市、区)和市级创建领导小组审核。各市组织对候选社区复查验收后,评选出市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并命名为"市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称号。各市示范社区的数量可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二是评选省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20xx年底之前各市推荐参选省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逐级上报至省创建领导小组,上报时应附有各级验收情况和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典型材料。由省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公安消防、民政、综治办等部门根据《福建省消防安全示范社区考评细则》,对各市提名的候选社区进行复核,经评定达标的命名为"省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称号。

六、有关要求

1.各地要增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依托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积极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利用评选示范社区的有利时机,发现先进,推广典型,带动社区切实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社区火灾防范能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各级公安、综治办、民政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示范评癣推广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好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落实、经费落实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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