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8)
时间: 01-17
作者:梁德晖
栏目:方案
3、制定改革方案。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村里的实际情况,充分听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研究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法,在此基础上,起草改革《方案》,明确股权享受对象的界定、农龄股与人口股的设置及分配比例,确定股权享受对象的确认原则。
4、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就改革《方案》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经表决通过后,送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审批。
5、改革《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和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批准同意后,起草组织《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选举办法及相关文件。及时开展股权设置和股份量化工作,并将量化到人的股份享受情况、农龄数和实施方案等全部进行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创立大会,选举股东代表、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通过《章程》及有关决议,发放股权证书。
7、建立和健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等决策议事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奖惩报酬、收益分配、股权管理、经济责任等制度,使股份经济合作社按制度运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改革工作结束后,各村要认真进行总结,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决议、清产核资报表、实施方案、章程、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并报街道和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难度高,而且关系到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街道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设立办公室,主要是负责宣传协助和指导各村开展清产核资和人口清查等工作。各村也要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成员组成主要从村班子、党员代表、村民组长(社员)代表中产生,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办公室要切实抓好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清产核资、成员及产权界定、股份量化等环节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监督,财政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的保障。政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要贯彻全局,为整个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做好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改革结束后,各村需认真进行总结,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决议、报表、实施方案、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并报街道和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备案。
篇五: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xx年,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等资源“底数不清、边界不清、权属不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农村土地流转和资源资产资本化进程缓慢等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我市开展了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换)证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