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7)

时间: 01-17 作者:梁德晖 栏目:方案


篇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嘉委办[20xx]17号)、秀洲委办[20xx]38号及秀洲农[20xx]101号文件精神,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优化集体资产、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和谐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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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分配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资产和非土地资产相分离,农村居民社会成员和经济成员身份相分离,实现农民增收,真正起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维护农民权益的组织保障。

2、工作目标。根据区委区府工作要求,今年起对我街道下辖的3个村逐步进行改制,切实转变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农民自愿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三是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做到依法办事,对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无政策依据的问题,必须提交社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从各村实际出发,选择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关系。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月1日—2月29日)

1、宣传动员。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各村要及时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等会议,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载体,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工作家喻户晓。

2、组织实施改革工作。根据各村实际制定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人员分工、人口及资产的清查等一系列操作事项方案。

3、业务培训工作。街道对实施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3月1日—11月31日)

1、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清产核资范围包括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对村帐内、帐外全部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彻底的清理、核实,确认量化资产。资产清查由村资产清查组具体负责,按照全区统一的表式逐项盘点查实,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性资产须进行实地盘查,对往来款项须经当事人(单位)证实,对盘盈盘亏财产物资登记造册,作出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资产清查结果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经确认无误后,再经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同时,由各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要求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申请,上报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批准。

2、人员登记和农龄登记。对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和农龄的清查:主要是摸清现有人员和自第一轮土地承包责任制落实之日开始到目前股份制改革时的曾经在册人员以及这些人员在本村工作的年限。在全部摸清本村人员底细和农龄情况后,以组为单位编印成户口变动情况单发放到每家农户,供农户相互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户长签字确认,并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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