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 02-25
作者:雷挺
栏目:方案
篇一: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省、市新农村办总体部署和《庄浪县“十二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以村镇规划为龙头,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以改善村容村貌为突破口,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努力发展农村公共社会事业,持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统筹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全力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以点带线,轴线结合,连片开发,在3-5年时间内,县内四条主要交通出口沿线村全部实现新农村化。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立足区域性差异和乡村实际,按照产业开发型、项目带动型、生态移民型、商贸经营型、三清五改型等模式有重点地稳步推进。
2、突出重点、提高效益。坚持从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紧
迫的实际问题入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口素质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等重点,努力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好的形式和办法,提高建设实效。
3、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制定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严格标准,又切实可行,不盲目攀比,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要正确处理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关系,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切忌急功近利。要求实务真,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商议,不搞强迫命令。
4、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政府要强力推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创造条件,搞好服务,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实现村民自治,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开展工作的主要标准。
三、目标任务
20xx年,新开建水洛镇新兴村、南湖镇石峡村和陈庄村、朱店镇东街村、万泉镇霍李村、韩店镇东门村、岳堡乡崔家村、赵墩乡王堡村、柳梁乡陈山村、卧龙乡魏湾村和刘罗村、大庄乡刘沟村和丁山村、阳川乡刘湾村、良邑乡良邑村和何柳村、通化乡通边村和新庄村、永宁乡河湾村和老庄村、郑河乡具峡村、南坪乡寺门村和王沟村、盘安乡王宫村和焦湾村等25个新建村,全面建成水洛镇徐碾村、朱店镇吴沟村、万泉镇崔坪村、韩店镇聂坪村、岳堡乡岳堡村、杨河乡逯岔村和马寺村、赵墩乡赵墩村、柳梁乡柳渠村、阳川乡苟岔村、郑河乡郑河村等11个续建村。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36个示范村基本达到“三有四好五提高”。“三有”即有一个支撑农民致富的主导产业,有一个战斗力较强的领导班子,有一个健全的管理机制。“四好”即环境卫生好,家庭邻里关系好,民主管理好,社会治安好。“五提高”即提高农民收入,人均纯收入年增幅在21.5%左右;提高通信覆盖面,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85%以上;电话入户率达到85%以上;提高农民素质,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建有卫生室、文化室、老年活动室、购物中心及体育活动场所;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村风民风明显好转。
为加快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省、市新农村办总体部署和《庄浪县“十二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以村镇规划为龙头,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以改善村容村貌为突破口,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努力发展农村公共社会事业,持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统筹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全力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以点带线,轴线结合,连片开发,在3-5年时间内,县内四条主要交通出口沿线村全部实现新农村化。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立足区域性差异和乡村实际,按照产业开发型、项目带动型、生态移民型、商贸经营型、三清五改型等模式有重点地稳步推进。
2、突出重点、提高效益。坚持从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紧
迫的实际问题入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口素质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等重点,努力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好的形式和办法,提高建设实效。
3、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制定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严格标准,又切实可行,不盲目攀比,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要正确处理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关系,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切忌急功近利。要求实务真,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商议,不搞强迫命令。
4、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政府要强力推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创造条件,搞好服务,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实现村民自治,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开展工作的主要标准。
三、目标任务
20xx年,新开建水洛镇新兴村、南湖镇石峡村和陈庄村、朱店镇东街村、万泉镇霍李村、韩店镇东门村、岳堡乡崔家村、赵墩乡王堡村、柳梁乡陈山村、卧龙乡魏湾村和刘罗村、大庄乡刘沟村和丁山村、阳川乡刘湾村、良邑乡良邑村和何柳村、通化乡通边村和新庄村、永宁乡河湾村和老庄村、郑河乡具峡村、南坪乡寺门村和王沟村、盘安乡王宫村和焦湾村等25个新建村,全面建成水洛镇徐碾村、朱店镇吴沟村、万泉镇崔坪村、韩店镇聂坪村、岳堡乡岳堡村、杨河乡逯岔村和马寺村、赵墩乡赵墩村、柳梁乡柳渠村、阳川乡苟岔村、郑河乡郑河村等11个续建村。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36个示范村基本达到“三有四好五提高”。“三有”即有一个支撑农民致富的主导产业,有一个战斗力较强的领导班子,有一个健全的管理机制。“四好”即环境卫生好,家庭邻里关系好,民主管理好,社会治安好。“五提高”即提高农民收入,人均纯收入年增幅在21.5%左右;提高通信覆盖面,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85%以上;电话入户率达到85%以上;提高农民素质,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建有卫生室、文化室、老年活动室、购物中心及体育活动场所;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村风民风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