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城市实施方案(17)

时间: 01-17 作者:王嘉 栏目:方案

(一)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做好创建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建立组织机构,细化分配考核指标,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活动决策程序,建立和健全活动监管制度,制定各阶段工作目标、进度计划等。

(二)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交通规划、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城市道路规划、城市停车规划、智能交通规划、大型公共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城市客运交通法规和政策、城市客运安全和卫生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对策和应急措施、控制机动车使用总量的全面管理规划和措施、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和噪音污染的措施等。

(三)统计和整理现状数据。各创建单位必须按照职责分工,对我市交通现状进行全面的数据统计和整理,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并分阶段实施,以达到标准要求。

(四)加强交通设施硬件建设。各创建单位要对照“绿色交通示范城市”评价指标,找出硬件建设方面的差距,按照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有重点地加快改善交通公共设施,以达到标准要求。

三、创建工作安排

(一)20xx年12月底前成立创建活动组织机构;

(二)20xx年1月底前完成普查调研工作;

(三)20xx年2月底前,根据调研资料,找出差距,提出措施,制定各单位具体创建工作计划,报领导小组批准,同时进入申报程序;

(四)20xx年2月—9月,各创建单位对照标准,组织落实创建工作;

(五)20xx年10月中旬,领导小组完成验收及整改工作;

(六)20xx年11月底,建设部城建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初审;

(七)20xx年12月底,专家组对申报城市进行现场考核,并出具考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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