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使者实施方案(5)
时间: 01-16
作者:陈世杰
栏目:方案
(3)参与专项督导检查。以纪委专项检查组成员的身份,参与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建设项目的落实执行和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向主管纪委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就工作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汇报和反馈。
(4)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以“廉政监督员”身份,代表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签订、材料设备采购、设计变更、款项结算、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组织赋予的查阅资料、参加建设单位有关会议、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等职权,对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政府重大投资的廉洁高效。
(5)积极举报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现的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职权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现象及行为实施快速高效举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特事特办、快速受理,并及时向廉政使者反馈。
(6)办理当地纪委及市局指导中心临时交办的其它重要事项。
四、推进步骤
(一)制定方案,组建廉政使者活动站(5月底前)。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办公场所固定、措施制度上墙、办公设施完备。各县(市)区局廉政使者组建情况于5月30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二)对照检查,迎接当地纪委及市局指导中心验收(6月底前)。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进行廉政使者注册、建立个人及工作档案。
(三)开展各项活动(7月至12月)。按照当地纪委和市局廉政使者指导中心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按时限要求逐级反馈。
(四)考核评比(20xx年底前)。市局廉政使者指导中心将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开展廉政使者活动示范站、廉政使者示范标兵的评选活动,对于特别优秀的活动站和个人,推荐参评高级称号。
五、推进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推进廉政使者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对市局廉政使者指导中心临时交办的工作要随时报告。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廉政使者活动的重大意义,让各级领导重视廉政使者,让基层党员干部了解廉政使者、争当廉政使者,努力营造反腐倡廉建设浓厚氛围。
(三)融入大局,服务中心。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地税实际,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要把廉政使者活动融入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部署上,要继续把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严格规范执法、文明服务、提高工作质量,作为推进廉政使者活动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影响力,赢取公信力。
篇三:廉洁使者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营造全社会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为加速推进“四个全国一流”建设实现富民强县目标提供优良的社会环境,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廉政使者队伍建设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意见》(唐纪发[20xx]7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为主题,以创新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机制为目标,本着充分发动群众又坚决不能搞群众运动的原则,以配强队伍、优化管理、强化职能、突出实效为重点,深入推进廉政使者活动,为助推科学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推进反腐倡廉注入新的活力。
二、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