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使者实施方案(4)

时间: 01-16 作者:陈世杰 栏目:方案

2.牵头组织所属企业廉洁使者的培训、考核和表彰;

3.组织廉洁使者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和保障廉洁使者合法权益等。

(七)区卫生局。

1.制定实施方案,牵头组建荔湾区医院廉洁使者志愿服务分队;

2.牵头组织所属医院廉洁使者的培训、考核和表彰;

3.组织廉洁使者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和保障廉洁使者合法权益等。

(八)区妇联。

1.制定实施方案,牵头组建荔湾区家庭廉洁使者志愿服务分队;

2.牵头组织家庭廉洁使者的培训、考核和表彰;

3.组织廉洁使者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和保障廉洁使者合法权益等。


篇二:廉洁使者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丰富我局廉政文化建设内涵,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按照市委关于推进廉政使者活动的有关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反腐倡廉大格局建设为主题,以创新机关党员干部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机制为目标,深入推进廉政使者活动,努力在配强队伍、优化管理、强化职能、发挥作用上下功夫,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添新的活力。

二、工作目标

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廉政使者队伍建设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意见》(唐纪发[20xx]7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廉政使者活动的实施方案》(唐纪办发[20xx]8号)以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进廉政使者活动的实施方案》(市直党工字[20xx]8号)的要求,以选配好、使用好、管理好市局机关廉政使者队伍为基础,下大力将其打造成“职能发挥好,党员干部满意度高,充满激情活力,对反腐倡廉贡献率大”的品牌队伍,为推进地税系统廉政使者队伍建设当标兵、做表率,促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推进措施

(一)建立组织网络:市局成立廉政使者指导中心,主任由纪检组长郗丽萍担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室主任吕书东担任,主要负责对全系统推进廉政使者活动情况予以指导及监督检查。市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共选拔11名廉政使者,组成市局机关廉政使者活动站,站长由市局监察室田立强同志担任。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当地纪委的要求,选拔廉政使者并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二)选拔廉政使者的条件:(1)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专长。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知识,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政议事能力,有监督工作实际经历。(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运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服从领导听指挥,办事公道正派,廉洁奉公。(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反腐倡廉事业,具有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为人坦诚,群众口碑好、威信高,勇于抵制不正之风,乐于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

(三)廉政使者的工作职责:(1)传播廉政文化。(2)开展廉政教育。(3)反馈廉政动态。(4)监督从政行为。(5)参加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会议。(6)献计唐山及地税事业的发展。

(四)廉政使者活动方式

(1)参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运用网络、电视、新闻媒体等多种载体,开展廉政宣传,介绍廉政动态,发表热点评论,引导公众舆论;利用专业特长创作廉政文化作品、开展特色活动,在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中发挥好参谋助手和业务骨干作用。

(2)参与党风政风建设。对各行业、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有效的行风监督,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等各种形式,收集社会各界和群众对上述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对参评单位的干部职工实施质询;对行风建设参评单位进行评议;对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如工作态度、精神状态、办事效率等方面的不良现象进行重点监督。经常深入各行业和有关部门,对机关、行业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履职情况、工作效率、政务公开、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及时写出专题报告,向纪检监察机关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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