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工作计划(6)

时间: 01-12 作者:孙海燕 栏目:工作计划
    二、食品采购供给:1、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2、采购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3、入校前严格验收,如实登记,作好记录。 4、食品运输工具要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5、“营养餐工程”的实物采购。每天有采购清单,出售人员签字,采购员签字。食用品要合格,实物要留样检查 6、出售人员必须经防疫卫生部门体检,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持证上岗。
    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食用品要合格,实物要留样检查,此项组织机构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2、每周一早上由王广生、魏桐福、魏宏亮、简良文按寄宿生花名册签领早餐券,然后排队就餐。3、做好登记工作学生就餐情况每周要在公开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1)、蔬菜必须在浸泡池中用清水浸泡不少于10分钟; (2)、粗加工时使用的刀、墩、案、盆、池等要荤素分开; (3)、对食品加工必须做到烧熟烧透,加工好的食品存放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加工食品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加工用的容器和用具应标明生熟标记;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加工好的熟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4、餐具洗刷消毒的卫生要求: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为保证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 (1)要有专用的餐饮具洗刷池(盆),带油污的物品要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洗刷; (2)所有餐饮具在使用前要进行消毒。用蒸汽消毒时,不得少于10分钟,刀、墩、案板第一次使用前都要进行消毒;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餐具和私人物品不得放入其中,且要防止消毒后的餐具受到二次污染,保洁柜也要定期消毒。食堂为学生准备的餐具橱柜要保持清洁通风。并防止老鼠、昆虫爬入; (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资金安全管理及食堂财务管理: 1、学校安排报账员专管营养餐收支,进行日清月结,负责督促各班轮流做好食堂各方面工作。 2、定期在公开栏及厨房显眼的地方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基金总量、学生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相关信息。 3、建立专项资金管理问责机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 3 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4、学校食堂必须设立专帐。 5、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据实核实入账。购物的发票必须有经办人员、经审员、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入账。 6、实事求是地核实早餐品种成本,规范早餐销售价格,保本经营,服务学生,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7、食堂的帐务凭证不得随意销毁,必须保存 10-15 年。
    五、杜绝事故,应急避险
    为保障我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学生就餐安全,以防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通常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各校必须制定《学生就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护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做到统一指挥,组织有序,行动迅速,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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