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改善计划
时间: 03-05
作者:何浩
栏目:工作计划
篇一:营养餐改善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民生决策,这既是一项责任工程,也是一项风险工程,需要多方联动,扎实推进。为了切实开展好我校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结合乡党委和中心学校制定的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的有关要求,以在校学生为对象,以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为基本方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
1、成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实施领导组
组 长:张清泉
副组长:杨 琼 张春芳
管理员:杨术全
成 员:杨昌子 姚纯清 杨德松 周 涛
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职责如下:
张清泉:领导李家河乡中心小学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实施。
杨 琼:负责监督落实营养改善詈划,处理日常事务。 杨术全:负责处理营养餐项目日常管理业务,数据业务处理,档案建设及管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杨昌子、姚纯清:负责对周二、周四学校食堂供餐模式的特质采买,及对食堂的管理。
周 涛:负责对周一、周二、周五课间加餐模式,牛奶、鸡蛋的发放。
各班班主任:负责领取食品既对学生发放、签字工作。
三、明确职责,落实工作
1、学校营养餐工作,校长张清泉为第一责任人,杨琼、杨术全、杨昌子、周涛、姚纯清、杨德松为直接责任人。
2、各班班主任为该班营养餐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拟定出安全协议书,将与相关人员签订工作岗位责任协议。
四、加强食堂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食堂经营服务工作。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1、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采购索证验收、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2、监督指导食堂统一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学校应做好购货记录。
3、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①“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学校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民生决策,这既是一项责任工程,也是一项风险工程,需要多方联动,扎实推进。为了切实开展好我校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结合乡党委和中心学校制定的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的有关要求,以在校学生为对象,以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为基本方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
1、成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实施领导组
组 长:张清泉
副组长:杨 琼 张春芳
管理员:杨术全
成 员:杨昌子 姚纯清 杨德松 周 涛
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职责如下:
张清泉:领导李家河乡中心小学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实施。
杨 琼:负责监督落实营养改善詈划,处理日常事务。 杨术全:负责处理营养餐项目日常管理业务,数据业务处理,档案建设及管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杨昌子、姚纯清:负责对周二、周四学校食堂供餐模式的特质采买,及对食堂的管理。
周 涛:负责对周一、周二、周五课间加餐模式,牛奶、鸡蛋的发放。
各班班主任:负责领取食品既对学生发放、签字工作。
三、明确职责,落实工作
1、学校营养餐工作,校长张清泉为第一责任人,杨琼、杨术全、杨昌子、周涛、姚纯清、杨德松为直接责任人。
2、各班班主任为该班营养餐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拟定出安全协议书,将与相关人员签订工作岗位责任协议。
四、加强食堂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食堂经营服务工作。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1、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采购索证验收、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2、监督指导食堂统一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学校应做好购货记录。
3、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①“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学校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