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2)

时间: 01-10 作者:王康韬 栏目:方案

(2)城乡纳入低保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女孩家庭。

2.优惠政策:

(1)符合再生育条件而自愿不生育的独生女孩家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经县级计生部门审核后,享受每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协调农业信贷部门,为农村独生女孩家庭优先办理农业贷款。

(3)免费提供农业科技培训。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机动地”。

(5)符合优惠条件的独生女升入本乡学校可优先录取。

(6)独生女孩家庭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的,要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优先入住民政部门所办的福利院。

(7)优先审批独生女孩家庭的住房宅基地。

(8)优先落实独生女孩特困家庭的扶贫项目和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社会救济物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9)在企业招工、劳务输出时,同等条件下给予独生女孩家庭优先照顾。

(10)农村“两女女扎户”其父母实行养老保险、子女实行免费入学。农村“两女户”家庭及特困独生子女家庭免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其费用由财政负担。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依法惩处“两非”和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动员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由政府牵头,加强部门配合,查处“两非”相关案件。对于已经查实的案件,要依法处理到位;并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由乡党委书记罗学雄任组长,袁愈绍、魏维、罗崇学、胡乐清、阳日军、刘建华、田新、宁顺奎、颜小军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并在乡计生办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从今年起,乡委、政府要把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情况作为各部门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案件查处、孕情随访等方面的情况。各相关部门也要将本部门业务机构和下级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各自综合考核内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


篇二: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

国家人口计生委一直高度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近年在全国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逐步转变“重男轻女”和“传宗接代”等旧观念,取得了明显效果。20xx年,国家人口计生委会同中宣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提出要求。20xx年,开始启动“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向纵深发展。20xx年,要继续贯彻落实这些文件和要求,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国家人口计生委指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抓好“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深入试点县(市、区)调研指导试点工作,办好5个培训班,全面落实“关爱女孩行动”试点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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