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民主评议党员方案(4)
时间: 10-13
作者:贺添一
栏目:方案
(2)、2月28日分两个党小组进行自评与互评;
(3)、疏理征求意见表,支部与党员进行个人交流;
(4)、召开支委会,初定每个党员的格次。
(5)、召开党员大会,测评每位党员的格次
(6)、召开支委会,综合党员个人定格、民主评格、支部意见、党外群众测评,评出优秀党员三名。
3、总结整改阶段(2月28日——3月1日)
(1)党员签订20xx年承诺书。
(2)组织认真填写民主评议登记表。
(3)支部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上报评议材料。
四、要求
1、按评议程序进行,党员领导带头自觉进行评议;
2、评议内容公开,程序公开;
3、评议结果公开。
方案三:学校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党员素质,净化党员“血液”,疏通不合格党员出口,根据中共丰城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丰城市教育局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教党字〔20xx〕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党支部决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解决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为实现新城中心学校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原则。党要管党原则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切实改变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员教师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xx年11月18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8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及党员队伍现状,制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党支部组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会议、集中学习、展板、qq群等方式宣传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动员全校9名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积极引导全校教师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学校党支部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专题讨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组织9名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内容,使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活动。
4.调查摸底。学校党支部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清理,调阅党支部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教师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实党员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依法纳税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