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依法行政总结(10)

时间: 08-05 作者:胡梦宇 栏目:总结

    4、不断深化细化“窗口”工作,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化窗口现有工作人员2名,在受理工作中对大部分行政审批的咨询均能直接给予答复。受理窗口对所有申请事项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记录,并能在受理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一些审批程序比较复杂繁琐的事项,及时与局机关联系协调,了解进展情况,并与申请人交流沟通,收到较好的效果。运行3年多来,没有发生申请人投诉的情况。

    (三)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工作成果

    今年以来,我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在“4.26”第九届法制宣传日中,我局在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法制咨询台,分发宣传资料1500份,悬挂标语横幅,陈列宣传板报,进行鉴别非法音像制品讲解,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并在呼伦贝尔门户网站“中国·呼伦贝尔”首页公布“12318违法音像制品举报电话”,广泛宣传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邀请了海区中小学生代表签字承诺“拒绝盗版、远离盗版”。并于法制宣传活动结束后,在2007年全国违法音像制品销毁活动呼伦贝尔市销毁分现场(地点为海区东山垃圾场)集中销毁了今年一季度市本级、海拉尔区、牙克石市、鄂温克旗文化行政执法部门收缴的违法音像制品9000余盘。

    此外,我局共编写文化市场执法信息25期,其中12篇被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简讯》采用,9篇被文化部文化市场网采用。在《呼伦贝尔日报》发稿5篇,并于11月2日,在市电台《行风热线》栏目做客,为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及解答问题。在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共编发专项行动报道10期,其中4篇被文化部文化市场网采用。通过我市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多层面的宣传,充分展示了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成果和我市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任务,目前我局的工作才刚刚起步,不少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改善。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观念意识,努力改进工作,加强协调指导、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真正树立起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篇五:福建泉州市文化局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9年,市文化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贯彻落实推进依法行政文件精神,通过开展规范文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规范执法文书,加大宣传等等一系列措施,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文化工作健康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一、全面梳理,明确依据,积极开展规范文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
  2009年1月以来,市文化局组织力量投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和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工作。4月底,全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会议后,市文化局高度重视,针对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泉州市文化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材料的意见反馈》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逐条分析,及时修改。在法定范围内,将每个裁量项目划分为数个等级。经过全面梳理,市文化局有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5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它行政执法行为2项。为配套文化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市文化局制定十项制度:《泉州市文化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泉州市文化行政处罚公示公开制度》,要求准确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泉州市文化局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泉州市文化局行政执法回避制度》,对文化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回避范围做了明确规定;《泉州市文化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文化行政执法的监督;《泉州市文化局行政执法责任考评制度》,进一步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泉州市文化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文化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泉州市文化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泉州市文化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规范文化行政处罚的实施;《泉州市文化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同时,制定了文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表、文化行政许可流程图、文化行政处罚流程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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