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4)
时间: 08-13
作者:杜伟康
栏目:职责
五、协同和支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延伸机构在本区域内的服务与管理。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六、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和居(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
七、协助区政府抓好区域内经济发展、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内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八、负责本辖区外来人口的综合管理和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和居(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
七、协助区政府抓好区域内经济发展、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内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八、负责本辖区外来人口的综合管理和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