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工作总结(7)

时间: 08-10 作者:易宏 栏目:总结
  (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城乡统筹发展迈上新台阶
  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全面完成通村公路建设的历史性任务,省政府召开大会予以隆重表彰。按照“巩固、提高、完善”的要求,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和资金,完善乡镇基层养护管理运行机制;稳步推进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全年完成1289公里。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水平,改造病危桥隧336座,增设临水临崖路段安全设施2374公里。继续推进水上康庄工程建设,建成陆岛码头8个,完成撤渡建桥(路)、渡埠改造、渡船更新等项目81个。
  推进城乡运输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建成农村客运站点3600多个,新开通班车行政村240个,班车通村率达92.4%。总结推广衢州、嘉兴、丽水等地经验,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村物流。推进城市公交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制。
  提高公路管养营运水平。争取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在全国率先建立高速公路指定养护制度。加强公路养护工作,全省实施大中修3835公里,在全国干线公路大检查中获“养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加强高速公路联网运行完善工作,积极推进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etc车道覆盖率超过50%,用户规模扩大到8.6万户。
  (五)行业管理得到加强,安全质量监管取得新实效
  突出加强安全应急工作。全面启动“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抓好机构、制度、工作、行为和责任的“四规范一落实”,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安全生产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隐患的即时整改率达95.6%。推进“平安工地”达标创建,制定长大桥隧管理制度,建立桥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重点营运车辆gps集中监控平台。积极应对各类灾害天气,全系统累计投入抢险人员7.7万余人次、设备1.8万余台(套)、抢险物资9.8万余吨。2011年,列入省政府考核的全省道路水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9%、17.3%,未发生重大事故。
  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加快县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建设,目前已批复和挂牌的县级质监机构已达50家。全面推行首件质量控制责任制、重点环节交验制等标准化质量预控制度,在新开工项目中落实质量责任登记制度。全省受监工程质量优良率达到83.8%,合格率达到100%,其中高速公路质量优良率达到100%,高速公路、水运工程和农村公路的总体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着力规范行业市场秩序。针对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加强和创新交通运输行业社会管理。深化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在首次全国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我省aa级企业数量占31%。全面推行驾驶员诚信考核,继续与公安部门联合实施“黑名单”制度。提高机动车维修、驾培行业市场准入条件,开展服务质量规范达标评审活动。积极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严打超限超载“一号行动”、华东片区联合治超等专项整治活动,干线公路平均超限率下降到4.15%,“浙江路政”品牌建设经验在全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上交流。全面开展船舶管理市场整治,加强船员培训、船舶检验、港口安保等工作。
  认真开展收费公路清理。按照五部(委、办)通知要求,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级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并加强督查协调,各地政府迅速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目前已摸清收费公路底数,按规定要求向社会作了公开,并制定和上报了整改落实方案,部分项目提前进行了整改,清理工作经验得到国务院领导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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