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的职责(3)

时间: 06-01 作者:余政兴 栏目:职责
    (九)检查各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
    (十)负责局纪工委会议和其他纪检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一)负责纪检工作各种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印制和发送;
    (十二)向纪工委书记、副书记请示和报告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纪检工作任务。
    第五条各中小学校(直属单位)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一)受支部领导并接受局纪工委工作指导;
    (二)协助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党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
    (三)对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和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列席本单位评定职称、评优、奖惩、选拔推荐干部、工作量计算和津贴分配等重要会议;
    (五)参加局纪工委组织的会议并报告工作;
    (六)完成本单位党组织和纪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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