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职责

时间: 09-20 作者:贾宏煜 栏目:职责
职责一:纪检干部职责

1.维护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所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协调本乡的反腐倡廉工作。

2.受理所属村队、企业的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申诉,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3.对乡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违纪情况,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对所属村队企业的党组织、党员违纪案件,组织初步核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立案的决定或建议,进一步查清问题后,提出处理建议或作出相应的决定,积极协助上级纪检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4.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政纪条规,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纪和党风廉政教育,协助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5.对乡、村、队干部及所属企业管理人员的任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责二:纪检干部职责

学院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处级以上行政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学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好登记、自办、转递、催办工作。

四、协助主管领导调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协助主管领导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服从安排,积极认真参加执法监察工作。如学院招生、考试、物资采购等的监督检查。

八、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九、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十、认真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职责三:纪检干部职责

一、主持纪检工作会议,组织研究讨论各项纪检工作。随时检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中的难点做必要的指导。审定纪检上报和下发的各类重要文件,审定新制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及时传达上级纪委和中心党组对纪检工作的指示,并组织贯彻落实。   

二、组织开展党风党纪状况的调查,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向党组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组重点抓好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教育。做好党员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及诫勉谈话,做好受纪律处分的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教育转化工作。协助党组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协助开好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领导局监察工作。  

四、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全体专兼职纪监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纪监干部的素质。关心纪监干部的生活和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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