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村联户帮扶计划(3)

时间: 02-25 作者:靳恒磊 栏目:工作计划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政策惠农,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鼓励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把引导、支持帮扶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紧密结合起来,与农村产业调整、小城镇建设和农民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帮扶农民树立市场经济观念,大力支持剩余劳动力、闲散农民兴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扶持帮扶村个体私营经济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在进一步落实现有各项放宽和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措施的基础上,用足用活国家政策,开展上门服务,简化办照手续,引导从事规模种植、养殖、加工和运输、销售业的农民成为“有执照的农民”;引导支持帮扶村农民承包开发荒地、荒滩,从事枸杞、甘草、红花等经济作物的种植业和牛、羊类的养殖业;鼓励、扶持帮扶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业,鼓励发展枸杞、甘草、红花及牛、羊等各类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帮扶村个体私营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优化组合,把千家万户分散的种植、养殖、加工业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系起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格局。

(二)红盾护农,全面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把维护和实现帮扶村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推动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种子留样备查、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强化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继续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及时把不合格农资产品清除出市场。

(三)商标富农,扶持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帮扶村农民和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充分利用地理标志产品优良品质和良好市场信誉的优势,促进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积极指导帮扶村注册地理标志,着力培育一批在枸杞、甘草、红花和牛、羊等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和农产品优势企业。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支持、引导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和运用,加强农产品知名品牌建设,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商标,提高其市场竞争力。积极引导涉农企业以注册商标进行质押融资,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登记时间,及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特别是涉农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四)经纪活农,促进农产品有序流通。切实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快培育发展帮扶村经纪人等生产经营型人才,壮大高素质的农村经纪人队伍;按照“鼓励、扶持、引导、规范”的思路,规范市场准入,加强服务指导,健全完善帮扶村经纪人监管制度,组织指导帮扶村经纪人建立自律性组织,推动经纪人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充分发挥帮扶村经纪人“一手连着千家万户的农民、一手连着千变万化的市场”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充分发挥帮扶村经纪人的作用,切实搞活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大对帮扶村经纪人的培训工作,重点培育和发展粮食、经济作物、牛羊贩运等类型的经纪人,联系依托城市批发市场为帮扶村优势农副产品广辟销售渠道,切实解决农民卖粮难、卖经济作物难的问题。

(五)合同帮农,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在帮扶村积极制定推广涉农合同和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涉农合同格式条款。开展诚信教育,提高帮扶村农户依法签约履约的自觉性。积极开展合同行政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涉农合同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查处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诈骗行为,切实维护帮扶村农民利益;运用“合同帮农”工作机制,建立、指导并完善合同指导服务机构,在帮扶村积极制定推广一批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助力订单农业发展,促进形成稳定的农产品供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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