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情况通报(3)
时间: 02-17
作者:谭娅
栏目:信函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6号明电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11】24号)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11】1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的“一岗双责”,很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强化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努力打造安全型市政公用事业系统。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要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络,定期报送安全生产信息,遇有紧急性安全事故及时与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篇四:常规检查情况汇报
12月4日—5日,学校教导处组织进行了第二次常规检查,本人负责七、八年级课改科目教师的常规检查工作,本次检查的一共有26位教师。从资格上来说我不具备能力,这次检查是本人抱着诚恳的态度,也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实际上,结果也是如此,检查过后,感觉本次检查自己也收获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