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检查通报
时间: 02-17
作者:梁敏
栏目:信函
篇一:关于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交通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交通局,贺家山运管所,市直交通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常交传电〔2010〕7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组成了以局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彭德友为组长的检查组于4月26日至5月13日对全市交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运行良好
在这次检查中,检查组重点抽查了3个车站12台客车,3处渡口4条渡船及1处桥梁,从检查情况看,我市交通安全生产情况总体良好。主要特点:一是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完善了“一岗双责”制,各县市区结合安全文化“五进”活动,分别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人,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二是各单位强化了对客运站的管理,加强了对汽车客运站旅客进站的安全检查和监控,加大了对进站车辆的安全例检力度,严格执行了安检不合格不发班的规定。三是加强了对建设中的道路、桥梁施工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防触电、防坍塌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二、主要问题不容忽视
1、安全宣传气氛普遍不浓。绝大多数客运站场没有按要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
2、部分车、船经营业主没有按要求配齐消防、救生设备。如桃源兴隆街渡口桃客011船救生衣没有按要求摆放;津市新洲渡口渡船5号救生衣没有按要求摆放。
3、个别车站出站登记及三品检查流于形式。如桃源黄花井车站车辆发班不登记;石门车站安全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
4、个别单位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贯彻不力。如鼎城区有些文件资料不齐全;汉寿县隐患台帐建立不规范。
三、整改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交通系统的重要大事,积极谋划,周密部署,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2、进一步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各单位要针对这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责任确定到人到具体岗位,使整改不留死角。道路客运站场要重点把好进、出关口,加大危险品的查堵力度;要抓好营运车辆的安全例检,确保安全性能良好,真正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配足消防、救生设备;要结合实际、全面推行桃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3、进一步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各单位一定要扎实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非法生产经营打击、高危行业专项整治,特别要狠抓高危行业“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
篇二: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全力以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石城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府办字[2011]217号)要求,县政府派出4个督导检查组,于9月7日至10日对全县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9月1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结束后,各乡(镇)、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积极动员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协调机构,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县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石城县客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整治内容等;县交警大队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方案,按照省、市的要求组织开展了“知了”行动。
各县市区交通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交通局,贺家山运管所,市直交通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常交传电〔2010〕7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组成了以局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彭德友为组长的检查组于4月26日至5月13日对全市交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运行良好
在这次检查中,检查组重点抽查了3个车站12台客车,3处渡口4条渡船及1处桥梁,从检查情况看,我市交通安全生产情况总体良好。主要特点:一是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完善了“一岗双责”制,各县市区结合安全文化“五进”活动,分别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人,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二是各单位强化了对客运站的管理,加强了对汽车客运站旅客进站的安全检查和监控,加大了对进站车辆的安全例检力度,严格执行了安检不合格不发班的规定。三是加强了对建设中的道路、桥梁施工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防触电、防坍塌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二、主要问题不容忽视
1、安全宣传气氛普遍不浓。绝大多数客运站场没有按要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
2、部分车、船经营业主没有按要求配齐消防、救生设备。如桃源兴隆街渡口桃客011船救生衣没有按要求摆放;津市新洲渡口渡船5号救生衣没有按要求摆放。
3、个别车站出站登记及三品检查流于形式。如桃源黄花井车站车辆发班不登记;石门车站安全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
4、个别单位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贯彻不力。如鼎城区有些文件资料不齐全;汉寿县隐患台帐建立不规范。
三、整改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交通系统的重要大事,积极谋划,周密部署,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2、进一步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各单位要针对这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责任确定到人到具体岗位,使整改不留死角。道路客运站场要重点把好进、出关口,加大危险品的查堵力度;要抓好营运车辆的安全例检,确保安全性能良好,真正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配足消防、救生设备;要结合实际、全面推行桃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3、进一步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各单位一定要扎实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非法生产经营打击、高危行业专项整治,特别要狠抓高危行业“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
篇二: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全力以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石城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府办字[2011]217号)要求,县政府派出4个督导检查组,于9月7日至10日对全县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9月1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结束后,各乡(镇)、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积极动员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协调机构,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县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石城县客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整治内容等;县交警大队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方案,按照省、市的要求组织开展了“知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