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育局工作计划(15)
时间: 12-07
作者:杨成志
栏目:工作计划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大力实施教育均衡发展工程。要认真贯彻实施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县20xx-年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规划》,切实把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当年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1、着力推进城乡之间基本实现均衡发展。要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科学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适时调整和撤并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相对较差的学校和教学点。对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通过举办高年级寄宿制学校并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因过度调整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和上学难的问题。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倾斜力度,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通过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等,着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2、统筹城乡教师资源配置。要根据城乡中小学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实际情况,适时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根据教师自然减员和学科结构实际,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详细计划和方案,为建设教育强县提供有力的师资保证。做好招收师范类毕业生的宣传、报考、招录等工作,为教育发展储备优质师资。
3、进一步完善城镇教师农村服务期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村边远地区教师补贴制度,落实华桥乡增坊、古林、牛田和司前乡清溪、西口等边远村校任教的教师交通费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政策。组织城镇教师分期分批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组织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子,进行校际间教师交流。建立骨干教师联系农村学校制度,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
4、全力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要坚持依法控辍保学,全面落实双线控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家访劝学制度,强化乡镇及学校“双高普九”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其在依法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上的作用。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和对寄宿制学生补助生活费的“三免一补”政策。进一步实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特教学校学生“三免一补”政策,建立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助学金制度,落实中职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制度。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管理,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降低入学门槛,简化入学手续,努力做到农民工子女就近、方便就学;加强农民工子女学籍管理,完善学生流动过程的服务,积极创造条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权益,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完成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双高普九”方案,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形成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机制,力争全县基本达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标准,确保“双高普九”省级验收顺利通过。
5、稳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要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县财政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和健全中小学校预算制度,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方式,合理分配公用经费资金。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的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中小学公用经费。
(二)夯实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校园文化决定学校的未来。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重在提升学校内涵发展。
1、进一步强化校园文化建设。要加强环境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活动文化等四大板块的建设,继续组织开展第三届“校园文化达标(示范)校”评比活动。要以学校“三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重点,以师风师德教育和学生养成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德育创新的引领、校长精神的影响、师生价值观的渗透,不断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同时,要进一步挖掘学校文化特色,年春季各校要根据实际做好绿化、美化工作,要突出县“杉城”的乡土意识,创建杉木林特色育人环境。开展“文明学校”、“书香校园”、“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要结合庆祝建国62周年,组织好第27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并于年六月结合“省双高普九”验收举办全县教育系统素质教育汇报演出;围绕青少年学生健康体质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举办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和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等活动,营造和谐文明、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