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8)
时间: 12-21
作者:张聚勤
栏目:方案
(五)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市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工作。
2、负责对市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实施统一清运、统一处置、统一管理、统一证件、统一收费,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3、负责对市区参运建筑垃圾及车辆的检查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私拉乱运车辆,取缔“三无”车辆。
4、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市区、规划区建筑垃圾处置费的交纳管理工作。
5、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清运辖区堆放的建筑垃圾。
(六)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2、加大对许昌城市规划区(除许昌县外,外环路以内)生活垃圾私拉乱倒、随意倾倒的管理和查处力度。
3、查处三个出入市口(文峰路北、新兴路、华陀西路)夜间生活垃圾乱拉乱倒。
四、精细化管理内容与标准
(一)市容市貌管理标准
1、牌匾齐净
⑴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必须经市政府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
⑵主次干道沿街所有单位、门店一店一牌(匾),同一栋楼体或建筑物上的牌匾高度、厚度一致,无破坏建筑物立面景观(二楼以上、楼顶以下)。
⑶门头牌匾设置整齐、牢固,字画设置美观,与建筑物立面能够保持协调,无油漆脱落、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现象。
⑷无未经批准(包括审批手续不完备)或未按批准的地点、形式、规格利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及其附近设施和树木设置户外广告、宣传栏牌以及横幅、条幅、灯箱、招牌等。
⑸无过期广告、无油漆脱落、字体残缺、亮化设施不全的广告设施(增加)、无不规范用语和用字广告。
⑹户外广告、临街画廊、橱窗、广告栏、宣传栏牌、招贴栏、阅报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匾、灯箱、雕塑等,保持整洁、牢固、美观。发现不整洁、牢固、美观的,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景观设置的户外广告,应及时上报市容科,由市容科通知广告公司及时维修。
⑺亮化设施保持完好,无损坏。
2、门窗洁净
沿街门店的门、橱窗玻璃上无粘贴文字、图案、宣传画,沿街卷闸门上无粘贴小广告,户外广告画面无胡喷乱画。
3、墙面干净
⑴沿街建筑物、墙体立面无胡喷乱涂广告。
⑵主次干道两侧的各类建筑物整体景观基本完好、整洁、美观,外装修无脱落、无褪色。
⑶沿街建筑物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不超出建筑物墙面,且规范整齐,无残缺、锈蚀。
⑷临街建筑物安装空调室外机(应离地30公分)、排气扇、广告灯箱等悬挂物不妨碍行人通行及安全,且规范、有序、整洁、卫生。
⑸沿街道路两侧无残墙断壁等。
4、设施清净
⑴报刊零售亭外四周无胡喷乱画,无乱扯乱挂(报纸、书刊、宣传牌)。
⑵墙壁、灯杆、桥墩、公交电车架线杆、公交候车亭、公交站牌、电话亭、人行道板、便民座椅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和树木上无违法违规张贴、刻画、涂写。
⑶主干道两侧电缆电线无乱扯乱拉。
⑷无未经批准擅自悬挂过街横幅,张贴标语。
⑸经批准悬挂过街横幅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高度、内容及规格要求悬挂。发现未按照标准要求悬挂的,应及时上报市容科,由市容科给被批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⑹标语内容无不规范用语和文字,无褪色、无污渍、无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