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信息公开实施方案(6)

时间: 12-18 作者:黄一伟 栏目:方案

(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三、创新方法、明确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1、通过媒体进行公开。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公布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2、借助场地进行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院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各部门单位应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显眼位置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3、编制政务公开指南进行公开。县政务中心应当及时组织编制政务公开指南。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4、开设网络平台组织及时公开。县政务中心应当尽快完善政务公开网络,打造一个县乡联动、各职能部门互通的网络平台。进一步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上下左右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年内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及所有乡镇必须建立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网页,努力推行网上审批、网上服务及网上监督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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