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消防工作实施方案(6)
时间: 12-18
作者:张俊凯
栏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入贯彻《消防法》和公安部、局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水平和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为支撑,以防控重(特)大火灾、实现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为目标,按照排除隐患、加强宣传的工作要求,坚持宣传、排查与整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牢牢掌控力克火灾隐患的主动权,切实增强检查治理的强制力和惩处的威慑力,倾全力在指导和推动冬季消防检查治理工作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以强大的消防宣传态势,创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为云岩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条件。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冬防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冬防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和督查。
组 长:汤慧勇(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吴坤玲(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永斌(区公安分局政委)
成 员:各街道(镇)、三马片区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杨新贵、刘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冬防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联系电话:681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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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目标
冬季防火工作期间,全区不发生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和亡人火灾事故,降低火灾发生起数和火灾损失,保证冬季期间的消防安全。
四、检查范围、任务及分工
(一)检查范围
1.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以及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
2.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
3. “三合一”建筑。在生产、储存、销售经营可燃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单位;
4. 辖区社会单位“六小”场所。小门面、小工厂、小旅社、小饭店、小酒吧、小作坊和村(居)民区。
(二)检查内容
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别是单位用火用电用气等规章制度、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按章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要求准确划定,辖区单位是否纳入监管视线,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责任、权限、分工是否明确到位,有无失控漏管;
3. 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事故广播系统是否完整好用;
4. 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防火门是否正常运行,建筑灭火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