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消防工作实施方案(7)

时间: 12-18 作者:张俊凯 栏目:方案
5. 各单位消防教育宣传培训是否到位。单位员工、居民、村民是否了解掌握报火警、火场逃生自救、扑救初期火灾等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6. 各单位的消防应急灭火救援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演练。
    
(三)任务分工
    
1.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商场、市场进行检查;
    
2. 区文体局: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检查;
    
3. 区卫生局:负责对区属医院及社会医疗单位进行检查;
    
4. 区教育局:负责对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民办的午托园(班)进行检查;
    
5. 区旅游局:负责对辖区宾馆、饭店,景区、景点进行检查;
    
6. 区安监局:负责对化学危险品行业、单位等进行检查;
    
7. 区人防办:负责地下商场、大型地下停车场的检查;
    
8. 区民宗局:负责区内各宗教场所的检查;
    
9. 区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等场所的检查;
    
10. 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11. 区建设局: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民工集中居住地进行检查;
    
12. 各街道(镇)、三马片区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派出所:负责对本辖区社区居民院落、社会单位进行检查;
    
13. 区政府督查室:协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街道(镇)、三马片区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具体安排
    
全区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到20xx年3月1日结束,时间为120天,重点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和全面检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具体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告本次检查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的时限规定,在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政府将迅速组织公安、消防、建设、商务、工商、安监、人防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治理的重点对辖区内的单位、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同时,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对平日易疏于管理的天桥、地下商场、夜市及城乡结合地带的小单位、小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把经常性的消防监督检查延伸到街道(镇)、三马片区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和千家万户,切实做到堵赛漏洞,杜绝失控漏管。
    
第二阶段: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2月15日)
    
各单位、部门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治理办法和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和责任人,督促单位制定火灾隐患整改计划,确定整改期限,并督促单位在整改期间落实严密监护、死看死守等措施,保障安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要采取专题研究、现场办公、协调解决等措施,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尽快整改。
    
第三阶段:复查阶段(2月16日至3月1日)
    
各单位和部门要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无法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消防、安监、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吊销证照等措施予以防范,并督促单位、场在规定时间内继续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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