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消防工作实施方案(5)
时间: 12-18
作者:张俊凯
栏目:方案
五、工作标准
(一)村、社区消防组织建设
1、各村(社区)委会要确定1名负责人分管辖区消防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并认真抓好落实。
2、各村(社区)委会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并成立乡镇、村(社区)委会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消防工作的组织、督促和协调管理。
3、各村(社区)委员会将消防工作纳入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定期(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情况要有纠正措施。制定村规民约及消防安全检查、用电用火管理制度,组织年度考评,健全并落实奖惩措施。
4、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对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保养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每季度不少于1次检查。
5、公安派出所要将农村消防监督工作列入警务区民警职责,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能,健全消防监督档案,对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进行消防业务指导,对农村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协助农村消防组织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指导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加强农村消防基础工作建设,对村民举报的消防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6、镇村消防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利用广播、板报、电视等新闻传媒宣传消防常识,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2)对本村内住宅及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
(3)对本村内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4)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及每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期间组织村民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整治安全隐患,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灭火演习,提高村民自防自救能力。
(5)向消防机构报告消防违法、违章案件,协助立案查处。
(6)协助各级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
(二)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
1、各村(社区)委会在制定消防防火公约。
2、各村(社区)委会每年在农业收获季节、冬春季节,重大节日及“119”宣传日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掌握火灾扑救基本常识。
3、定期对中小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通过开展“一人带一家”的活动,将消防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并向村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
(三)村民公约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保护公共消防设施,不得私自圈占、拆除、挪用。
3、发现火灾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4、对违反消防法律的人和事立即向当地消防机构举报。
5、积极参与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6、加强火源、电源管理,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7、严禁私自经营、存放、倾倒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8、不准在道路上打麦晒粮、堆放草垛。
9、禁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10、严禁使用劣质电线或电器,不得超负荷用电。
篇四:今冬明春2014年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冬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坚决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坚持不懈狠抓预防,在消除各类隐患上下功夫”的要求,深刻吸取“9.20”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从源头上净化全区消防安全环境,严密防范,减少火灾事故发生,防止“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