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村务公开实施方案(3)
时间: 12-18
作者:刘佳婧
栏目:方案
为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加强农村干部廉政建设和村级管理的民主政治建设,有效地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确保村级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村务公开工作要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由镇农廉办牵头,民政、农科、财政、计划生育等股站所组成的村务公开领导组,指导、督促、检查村务公开工作;负责各村之间的联系、协调,召集会议和经验交流;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村务公开工作的信息,总结推广经验,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各村村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切实制定、指导、监督好本村应公开的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村民政策性涉农收费的依据和标准的公开;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总额、办公经费、村干部工资、五保户供养经费的公开;“一事一议”筹资数额、“一事一议”筹酬劳数额的公开。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版和价目表的方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价和计费单位等(经管站负责)。
(二)村年度收支情况、集体统一经营项目的收入和支出,有关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的数额及其使用,集体经济项目的承包、租赁、转让等费用的收缴情况的公开;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情况的公开(财政所负责)。
(三)宅基地的审批情况,包括农用宅基地审批情况、户数、面积,原建设用地宅基地审批情况、户数、面积,未利用地宅基地审批情况、户数、面积的公开;土地征用补偿及其分配情况,包括征用土地单位、供地情况、面积、征用补偿标准、总额、补偿费到位、到户情况的公开;新开垦土地登记,包括新开垦宗地数(片)、审批情况、年限、新开垦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实际利用面积、登记发证情况的公开(土地所负责)。
(四)计划生育工作中符合当年生育政策的育龄夫妇名单、社会抚养费的收缴情况进行公开(计生办负责)。
(五)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五保户的确认、各类救灾救济资金、款物的公开评审、发放、使用情况的一事一公开(民政办负责)。
(六)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公开(农科站负责)。
(七)水费收缴、价格和用量情况的公开;每次灌溉后,对用水户土地面积、用水量和收费进行公开,每年汇总公开;对水费的上缴、返还村或农民用水协会情况进行公开(水管站负责)。
(八)电费的收缴、价格、用量情况的公开(供电公司负责)。
(九)国家补贴农民资金到村入户情况的公开(民政办负责)。
(十)村规民约、依法治村事项的公开(司法所负责)。
四、公开的方式及监督
(一)村务公开由各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
(二)村务公开的时间按照村财务每月公开一次,村务工作每半年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随时公开的要求公开。
(三)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方便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也可以通过民主听证会、广播、“明白纸”、“明白卡”等形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