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9)
时间: 11-03
作者:王悦悦
栏目:总结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
1.安置帮教工作。今年,全县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42人,改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6人(农村村民20人;城镇居民6人);解除劳教16人(农村村民12人;城镇居民4人),安置帮教率100%:落实责任田地32人;从事个体经营4人;外出打工6人。今年年初我局为配合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改造开展了向服刑人员亲属寄送(服刑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活动,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做了实事。及时关心服刑人员的家庭生活状况,协调民建司法所解决了民建镇兴隆村6组服刑人员沙玛石迁的子女入户口和上学的具体困难。今年对我县2006年至2008年全县回归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26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16人、解除劳教人员47人。经过调查清理,其中本地就业人数191人、外出打工49人。未衔接人员19人,其中见档不见人11人,虚假信息1人,迁出本县人员5人,死亡2人。重新违法犯罪4人。
2.社区矫正工作。今年是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时期,为使社区矫正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年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我局5月18日开展了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经调查我县有社区矫正对象22人,其中:缓刑13人;剥夺政治权利4人;管制3人;保外就医2人。二是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马边彝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施行细则》,对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四是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监护协议,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自治县司法局的领导下,按照“面向基层、立足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原则,积极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办理民事案件8件,结案8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件(法律援助案件),结案1件,代写法律文书25份,协办公证2件,解答法律咨询328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
1、司法所建设任务重,建设进度缓慢,资金不足,房屋结构不符合规范化要求,列入政权建设后,办公设备无资金配套。
2、个别乡镇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不够,对村、组调解人员业务培训不到位。
3、人民调解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制作调解文书需要进一步提高。
六、二0一0年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人员业务培训。
2、加强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3、继续抓好“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4、积极配合自治县法建办抓好“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
篇五: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 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 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大调解”为平台,坚持 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 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化解矛 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法律服务所落实“三项制度”等方面突出 发展,为我县基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 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工作。 司法所工作 (一)为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股于今年年初结合 我县具体实际情况制定了《2011 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和《2011 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 ,明确了 2011 年 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职责。并于 2 月底举行了目标责任书签订仪 式,由局局长张孝文与各司法所长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今 年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震后,司法所重建工作全面展开,局党组高度重视 此项工作。与县法律服务中心合建的花莇司法所、维修加固的 桑枣司法所、单独重建的乐兴、永河司法所已经于去年全面投 入使用。经过与发改、国土、城建、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多方协调,剩余 14 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也与乡镇政府办公大楼建设 捆绑立项。到目前为止,兴仁、塔水、河清、清泉、宝林、茶 坪、晓坝、迎新、雎水、沸水司法所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黄 土、界牌、秀水、高川司法所主体已经完工。 (三)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组织机构正规 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治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 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做到了“建设一个、完善 一个、规范一个” 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 12 个。 。 每个司法所建筑面积均在 120 平方米左右。 全县司法所统一外 观,统一标志,司法所形象得到显著改观,所内接待室、办公 室、档案室、调解室等一应俱全。 (四)在硬件设施全面到位的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司法行 政基层组织建设。3 月,财政、人事、司法三部门联合发文, 在各乡镇政府内部选聘了 12 名司法助理员充实基层司法行政 队伍, 夯实了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两所一庭” 建设,5 月,我们向政法委递交关于选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请 示报告,现正等待相关领导批示。 (五)指导各司法所熟练掌握和使用省司法厅基层司法行 政工作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信息管理平台按时按质上报司法所 。 工作情况。 (六) 根据四川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川发改投资【2011】297 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拟在黄土、界 牌、桑枣、河清、清泉、永河六个乡镇进行“十二五”规划司法 所业务用房建设。县发改局的安发改【2011】99 号文件,已 批准我们开展前期工作。经过 3 个月的努力,与国土、城建、 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多方衔接。截止目前,已经办理了项目选 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评批复等手续。现正将该项目交 与设计所,制定设计方案并绘制蓝图。 (七)为了更好的为工业园区和地质公园管理处提供优质 高效的法律服务,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障经济发展。我们已 经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请示在工业园区和地质公园管理处立 户列编,成立工业园区司法所和地质公园管理处司法所。 (八)积极参与配合矛盾纠纷排查、 “两会”5·12”等大型活动 “ 期间维稳、领导干部“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 打击整治非法 、 传教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
1.安置帮教工作。今年,全县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42人,改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6人(农村村民20人;城镇居民6人);解除劳教16人(农村村民12人;城镇居民4人),安置帮教率100%:落实责任田地32人;从事个体经营4人;外出打工6人。今年年初我局为配合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改造开展了向服刑人员亲属寄送(服刑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活动,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做了实事。及时关心服刑人员的家庭生活状况,协调民建司法所解决了民建镇兴隆村6组服刑人员沙玛石迁的子女入户口和上学的具体困难。今年对我县2006年至2008年全县回归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26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16人、解除劳教人员47人。经过调查清理,其中本地就业人数191人、外出打工49人。未衔接人员19人,其中见档不见人11人,虚假信息1人,迁出本县人员5人,死亡2人。重新违法犯罪4人。
2.社区矫正工作。今年是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时期,为使社区矫正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年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我局5月18日开展了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经调查我县有社区矫正对象22人,其中:缓刑13人;剥夺政治权利4人;管制3人;保外就医2人。二是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马边彝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施行细则》,对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四是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监护协议,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自治县司法局的领导下,按照“面向基层、立足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原则,积极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办理民事案件8件,结案8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件(法律援助案件),结案1件,代写法律文书25份,协办公证2件,解答法律咨询328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
1、司法所建设任务重,建设进度缓慢,资金不足,房屋结构不符合规范化要求,列入政权建设后,办公设备无资金配套。
2、个别乡镇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不够,对村、组调解人员业务培训不到位。
3、人民调解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制作调解文书需要进一步提高。
六、二0一0年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人员业务培训。
2、加强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3、继续抓好“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4、积极配合自治县法建办抓好“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
篇五: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 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 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大调解”为平台,坚持 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 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化解矛 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法律服务所落实“三项制度”等方面突出 发展,为我县基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 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工作。 司法所工作 (一)为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股于今年年初结合 我县具体实际情况制定了《2011 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和《2011 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 ,明确了 2011 年 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职责。并于 2 月底举行了目标责任书签订仪 式,由局局长张孝文与各司法所长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今 年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震后,司法所重建工作全面展开,局党组高度重视 此项工作。与县法律服务中心合建的花莇司法所、维修加固的 桑枣司法所、单独重建的乐兴、永河司法所已经于去年全面投 入使用。经过与发改、国土、城建、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多方协调,剩余 14 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也与乡镇政府办公大楼建设 捆绑立项。到目前为止,兴仁、塔水、河清、清泉、宝林、茶 坪、晓坝、迎新、雎水、沸水司法所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黄 土、界牌、秀水、高川司法所主体已经完工。 (三)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组织机构正规 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治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 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做到了“建设一个、完善 一个、规范一个” 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 12 个。 。 每个司法所建筑面积均在 120 平方米左右。 全县司法所统一外 观,统一标志,司法所形象得到显著改观,所内接待室、办公 室、档案室、调解室等一应俱全。 (四)在硬件设施全面到位的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司法行 政基层组织建设。3 月,财政、人事、司法三部门联合发文, 在各乡镇政府内部选聘了 12 名司法助理员充实基层司法行政 队伍, 夯实了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两所一庭” 建设,5 月,我们向政法委递交关于选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请 示报告,现正等待相关领导批示。 (五)指导各司法所熟练掌握和使用省司法厅基层司法行 政工作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信息管理平台按时按质上报司法所 。 工作情况。 (六) 根据四川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川发改投资【2011】297 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拟在黄土、界 牌、桑枣、河清、清泉、永河六个乡镇进行“十二五”规划司法 所业务用房建设。县发改局的安发改【2011】99 号文件,已 批准我们开展前期工作。经过 3 个月的努力,与国土、城建、 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多方衔接。截止目前,已经办理了项目选 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评批复等手续。现正将该项目交 与设计所,制定设计方案并绘制蓝图。 (七)为了更好的为工业园区和地质公园管理处提供优质 高效的法律服务,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障经济发展。我们已 经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请示在工业园区和地质公园管理处立 户列编,成立工业园区司法所和地质公园管理处司法所。 (八)积极参与配合矛盾纠纷排查、 “两会”5·12”等大型活动 “ 期间维稳、领导干部“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 打击整治非法 、 传教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