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总结(4)
时间: 10-27
作者:胡慧
栏目:总结
篇四:建筑施工安全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宜春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建设工程安全综合整治”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在“两会”、重大节假日不出安全事故,我局要求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市工程施工安全平稳态势。现将我市2012年上半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
2月24日,宜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工作会议在宜春召开,我局分管领导、质(安)站站长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宜府发[2012]1号)和《宜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宜府办字[2012]2号)等文件精神,对今年安全质量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按照会议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了建筑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分析我市当前建筑工程的质安形势和状况,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即出台了丰建字【2012】8号、9号、10号、11号文件,并将文件下发到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预防建设领域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会”和重大节假日期间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集中抓好专项整治
根据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求,今年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综合整治”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上半年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建管股、安监站、质监站同志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一次为期三天的“拉网式”的大检查,安监站联合市安监局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两次为期三天的“拉网式”的大检查,安监站独自进行了四次全市所有在建工程的巡查工作。检查重点是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是否到位;②施工单位是否对高切坡、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人工挖孔桩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专家认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认证,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公示及备案;③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重点检查外脚手架塔设是否规范,作业层、临边、洞口等防护是否到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台账是否完善;④施工用电是否规范,重点检查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用电设备是否实现“一机、一闸、一漏、一保”;⑤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械资料是否到位,起重机械设备是否按要求产权备案及使用登记。
三、全面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
从目前我市的安全水平来看,各工程项目的发展水平是不平衡的,有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对安全生产还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仍然存在,施工现场的许多安全隐患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落实。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监督手续;二是无明牌施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三是外脚手架的脚手板未按要求铺设三层,大横杆只有两根,高度未超主体工作面一道,安全网破损等;三是施工线路铺设混乱,未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保;四是进入主体中安全通道口无安全防护棚;五是临边防护的防护栏杆设置不规范。对于上述问题在短期内我们重点加强整改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求企业单位一把手亲自督促和检查,工程项目部要加大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把安全隐患坚决整改到位。#p#分页标题#e# 四、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或其他明显位置,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挂牌公示,并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十五日内,将《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监控登记表》报市安监站备案。市安监站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于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责令其停工整改,对相关责任主体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