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权益部规章制度
时间: 01-09
作者:李云
栏目:规章制度
1.例会出席
(1)部门成员必须按时出席部门例会,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如遇特殊情况缺席,必须提前向负责人请假。
(2)如迟到三次或请假三次部门例会与活动,视为无故缺席一次。如无故缺席三次部门例会与活动,视为自动退出团学。
2.部门工作
部门成员对于自己所接收到的工作应及时完成,不得拖拉或擅自转给他人完成,也不得恶意拒绝或故意忽视自己所接到的工作。如有此情况一经查实,记入部门成员个人档案,并直接影响年终考评。
1.部门内部
部门各成员不得恶意攀比。恶性竞争。做出损害团学形象,影响部门声誉行为。
2.部门对外
部门成员在校园中、班级中不得恶意诋毁部门形象,不得擅自奖部门内部信息外流或不当宣传。
日常管理制度
一、惩罚制度
处分警告牌:
1.口头警告0.3分
2.检讨书1分
出现警告处分的大概事项如下:
1.部门成员如出现迟到、早退口头警告一次,及写检讨书。
2.只要是部门的事情,无论大事小事,所有人员都要去做,不能出现,不是你分管下的事情就拒绝,出现事情要一起讨论去解决,不能出现埋怨或者不问不管的情况!
3.部门会议定为每月1次,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但必须保证会议正常召开,每次开会都应设有会议记录员必须要把开会事项(时间、内容、主题、地点等)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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