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规章制度
1.目的:为避免在生产、检验、储存及运输过程中遭受静电破坏,确保产品符合品质要求。
2.范围:凡乐清庄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检验、储存过程均适用。
3.职责:
3.1生产供应部:
3.1.1依据防静电要求设计、安装防静装置。保证防静电管制区域设备接地合乎要求并适时查检。
3.1.2负责对防静电工作区接地线及防静电地坪执行阻抗测试;对防静电区域检修,维护防静电作业区域正常作业。
3.1.3执行防静电桌、防静电板架(盒)、防静电环等防静电设备的阻抗测试。
3.1.4负责对有静电防护需求的作业人员训练并评鉴作业能力。
3.2技质部:
3.2.1对防静电测试表格记录进行查核确认。
3.2.2对防静电产品检验区域的静电防护设施及检验设备之防静电效果进行确认。
3.2.3保证产品生产全程合乎防静电,保证作业要求。
3.2.4对生产人员静电防护定期抽查。
3.3仓库:仓库确保电子零件及成品于储存阶段均处于良好之防静电防护环境。
4.作业内容:
4.1防静电的基本原则:抑制静电荷积聚,迅速、安全、有效地消除已产生的静电荷。
4.2防静电工作区环境要求:
4.2.1选用防静电地板或在普通地面上铺设防静电地垫或对地面喷涂抗静电剂,并有效接地。
4.2.2防静电系统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一般应小于10Ω。防静电地线不得接在电源零线上,不得与防雷地线共用。
4.2.3工作区环境相对湿度以不低于30%为宜,最适宜范围应在30%--70%之间。在不对产品造成有害情况下,允许使用增湿设备以增加湿度。
4.3防静电工作区设备要求:
4.3.1静电安全工作台应由工作台、防静电桌垫、防静电环接头和接地线等组成。静电安全工作台上不允许堆放与生产无关的塑料盒、橡皮、纸板、玻璃等易产生静电的杂物。
4.3.2防静电容器:防静电工作区的周转箱、物料架等应具备静电防护作用。
4.3.3防静电工作区的各种设备按照要求选择采用防静电措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头应保证接触可靠、易拆卸、允许使用各种夹式连接器。
4.4防静电工作区操作要求:
4.4.1进入防静电工作区的作业人员依照规定穿著和佩带合格的防静电服、防静电帽、防静电鞋、防静电环(手环或脚环)、防静电手套(或防静电手指套)等。4.4.2防静电服应符合国家标准。防静电环应与人体有良好接触,防静电环对地阻值应在106—109Ω范围内。
4.4.3防静电工作区的元器件以及所使用的工具都必须按照防静电要求对待。
A.元器件取用、操作必须在静电安全工作台上进行。
B.操作现场必须使用的不具备防静电功能的工具、夹具应放在防静电桌垫上。
C.在手工焊接时采用防静电低压恒温烙铁。
D.手拿敏感元器件时应避免接触引线和接线片。
E.元器件不得与服装、图纸资料等接触。
F.清洗电路板时应使用防静电刷子去清洗。
4.5防静电工作区之物品(电子零件、在制品、成品)要求:
4.5.1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确认静电防护措施已经符合。
4.4.1项要求,方可接触电子零件、在制品、成品。
4.5.2在制品应以防静电板架(盒)置放。
4.5.3成品应以防静电气泡袋后,再置于包装箱内。若客户无包装要求,可以使用防静电隔板简易间隔成品。
4.5.4对客户要求防静电产品的任何生产、检验、防护、包装、搬运要求均应遵照办理。
4.6防静电工作区管理与检查要求:
4.6.1每季度由生产供应部负责完成厂房接地棒及防静电地坪阻抗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登录设备接地检查记录表。
4.6.2工作场所的防静电工作台、防静电板架(盒)需每月执行防静电桌垫阻抗、接地阻抗测试及防静电板架(盒)测试验证,以确认合乎使用要求、验证结果登录于防静阻抗检查记录表。
4.6.3操作人员在工作区正常操作时,用静电电压表检测各处及各种情况下的静电电压值应小于100V。
4.6.4作业人员于每日进入车间开始作业前,每天两次(上午及下午进车间时)须执行防静电综合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登录于静电综合测试仪防静电测试表中备查,技质部对静电测试执行状况进行抽检。防静电环阻抗测试仪器应定期校正,确保侦测之准确。
4.6.5执行防静电环阻抗测试时,若发现防静电环无法通过阻抗测试,应立即予以更换,再执行测试,通过后方可加入生产行列。
4.6.6欲进入防静电工作区非生产人员、客户或施工人员,应穿着防静电服与防静电鞋(或者防静电鞋套),且未获授权时不得接触各种电子零件、在制品、成品。
4.6.7防静电工作区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周转车等每个月检查一次。
4.7非静电防护工作区因需要组装或检验静电防护产品时,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作业:
4.7.1工作区应至少设置地线、防静电工作台,并依4.6.2之规定执行测试与记录。
4.7.2固定作业人员应佩带防静电环、防静电手套(或防静电手指套)等,穿着防静电服、防静电鞋;SMT或移动作业人员应穿着防静电服、防静电鞋;须依照4.6.4和4.6.5项规定作业。
4.8电子零件、在制品、成品之贮存管理依照《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管理程序》规定作业。
5.10静电防护培训
5.10.1从事ESD的作业人员应经过静电防护知识培训并培训合格。
5.10.2从事对ESD环境、设备等维修、测试、验证之人员,还需要进行与作业性质有关的专业训练,经过评鉴合格后上岗。
5.相关附表:
设备接地检查记录表
防静阻抗检查记录表
静电综合测试仪防静电测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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